之前繼承一棟的未保存登記建物
屋況:水電已拆 目前無法居住 應該也有二十多年沒有人居住了
我的建物持份二分之一 另外二分之一持份 可能是一個親戚A
建物下的全部土地 應該也是同一個人 親戚A 我沒有土地持份
和親戚A有二十多年未見面 也未向對方查證 所以不是百分百確定
自己有GOOGLE查詢權利和義務和
義務 每年繳房屋稅 一千多元 繳了二十多年了
權利 建物下的土地 若要出售 我有優先購買權(我沒有打算購買土地)
建物附近土地都在蓋新房子 土地應該還有點價值
請問 如果親戚A 日後要出售土地或拆掉建物重蓋新房子
土地上的現存這棟建物 我應該怎麼處理?
自己查詢 好像是對方要花錢買下我這二分之一的持份?
但又有人說 我要花錢去拆?因為我這棟建物佔到對方的土地了
麻煩提供意見 如果有資訊不足的部份 請告知 我再補充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