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是個房市菜雞,有些換屋的問題想要向各位先進們尋求建議與方法
條件:家庭年收約170萬,家中兩大一小,在台中生活工作,目前手頭可動用現金只有100
初萬
A屋(老透天,3x年):為自己與弟弟共同持有50%,在嘉義,目前房子由弟弟與爸爸住,
無房貸,因是長輩繼承沒去估算價值,不打算動它
B屋:(公寓兩房一廳,屋齡3年,有入戶籍)當初購屋由老婆名下100%持有,目前自住,當
初是直接繳清故無房貸,當初買670,現在查實價已900左右
目前想法:未來還有再生一胎的打算,所以覺得兩房未來勢必會不夠用所以想換透天,而
且目前跟老婆33、32歲在職場薪資都還有上升空間,目前想購入1800萬左右的房子
作法1:先賣B,搬回娘家住或租屋,賣掉後手頭資金充足再慢慢看喜歡的,買了再貸款
>>賣了有資金充足後較無壓力
>>要搬家兩次,適應期也兩次
作法2:用B去借頭期出來(希望借個500),再買新房(新房需再貸款1300)
>>B不賣如果能租最好可以cover貸款(起家厝老婆沒有很想賣)
>>如果抵押貸款再購屋貸款會有同時需要負擔兩邊的壓力
作法3:同作法2,先買後賣B
>>一樣有一段時間需要cover兩份貸款短期金流會很緊
是說,如果是以B去貸頭期出來去買新的,新的貸剩下不足的不知這樣是否可行
,是不是也要不同銀行才可以還是可以同一家銀行?若要賣B,是否新屋也要用老婆名去
購屋才能申請重購退稅?
或是各位大大有什麼更好的換屋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