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bc.gov.tw/tw/lp-5249-1.html直接看正式公告吧自然人名下房貸戶數之認定方式?(112.6.16修正)2023-06-15金融機構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辦理歸戶查詢,自然人名下以房屋為抵押之擔保放款,且資金用途代號為「1」者(購置不動產) (簡稱「房貸」),或經金融機構確認其貸款資金之實際用途均為「購置不動產」者。「房貸」戶數應依擔保品數量認定,1筆擔保品應認定為1戶「房貸」。金融機構於個案撥款前,應再次查詢確認自然人名下之房貸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