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問題該修法了吧
那種什麼私人被佔用,還不動他車,不然自己會觸犯刑法
然後對方頂多賠「公道價的停車費」這什麼鬼阿
今天我要是去總統家庭他家庭院,門口,我就不信警察會說沒法可管啦
硬拖也給他拖出來
或者停立委家,停法官家,到處都有法可解決
唯獨民眾被這樣惡搞,叫做沒法可管
亂停別人車位居然沒有侵佔問題,我是不懂啦,這法歪掉了吧
※ 引述《YOPOYOPO (痔瘡小天使。)》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ajzFVoS ]
: 作者: inse (好想退休)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社區糾紛無解! 百萬進口車卡社區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