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先進們大家好,
上禮拜簽約了一塊土地
簽約金是200萬
想請教的部份是:違約金上限是多少呢?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上有說不得超過總價15%
最高就是15%嗎?
土地總價約800,仲介當時再說時 都沒說到土地是持分的
簽約後才發現是持分土地 想解約不買,請問這部分是有可以提出爭議的部分嗎?
當天簽約才簽仲介委託書(因為是對公司這部分還可以用審閱期部分嗎?)
因還未匯入屢保帳戶,請問目前有什麼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也做好賠出一部份錢的心理建設
另也僅以自身衝動不懂事搞出的悲劇。都還是要三思後行
還望不吝回答,謝謝<(_._)>
補充一下 當天是在房仲那簽約都有錄音錄影
1.是沒有出示戶籍謄本
2.持分合約上有寫 不過代書就形式上講很快 我自己也有疏忽沒有特別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