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版菜雞想跟各位房版大大請教,兩年前跟
老婆購買了台南預售屋,預計後年交屋,但因為當初也是衝動下購屋沒想那麼多跟老婆就共同簽名買了。
後來才發現原來共同持有會用掉首購資格、一次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所以想在交屋前跟建商更名成我或我老婆的名字。
我老婆跟我的年收入差不多,但我老婆是國營事業員工、我是一般小企業員工,房貸條件我老婆應該會比較好?
不過她目前名下有貸款(七年前跟丈母娘買娘家的房子,但房子不是我老婆的名字),這樣房子改登記我或我老婆的名字不知道哪個好?
感謝各位大大
作者:
Aueston (May it be)
2023-08-22 15:25:00對保前可以改單人持有 理論上國營員工貸款條件會比你好
作者:
Aueston (May it be)
2023-08-22 15:26:00但很難說 還是請專業銀行員回答 條件不好可以另一方擔保
對保的時候 不夠財力 可以配偶擔任保人 這樣就可以了
跟建商說,他們會請你們在當初買賣合約上多簽一個指定登記名義人,然後要去國稅局申報贈與,夫妻間贈與不用課稅的指定登記名義人就是登記持有房子的那一位
作者:
a50847 (YA)
2023-08-22 16:01:00首購資格要去申請才有
作者:
Goog1e (咕狗)
2023-08-22 16:22:00沒分類會被刪文+水桶
土增優惠稅率要用時去申請就好,不一定這棟一定要用.
作者: m812722 (jin) 2023-08-23 08:01:00
自己經驗,找銀行時,銀行會先給建議,對保當天在建商公司,先改持有人(2人改1人),然後接著辦貸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