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去銀行詢問房屋貸款事宜(還沒決定),我只想要貸款600萬,接待的專員小姐跟我說
貸款600萬,他們設定房屋的抵押會乘以1.2倍,也就是600萬乘以1.2=720萬,專員跟我說
是正常的每家銀行都是這樣,因為我沒有辦理貸款過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如果我跟專員說我要寬限期3年請問是貸款期限30年的頭3年寬限期只繳利息之後的27年繳
剩下的利息加本金對嗎?我可以指定說我的寬限期要在第幾年開始嗎?例如我已繳了4年
房貸第5年發現我資金週轉有問題可以開始寬限期3年(第5年到第7年)嗎?
房貸600萬元,貸款期限30年,如無寬限期,以目前的房貸年利率2.06%計算本息分期每月
還款約22358元還算寬裕。再想可不可以先將房貸600萬用新青安(目前年利率1.775%)來辦
理,之後利率沒有補貼時再轉貸至一般購屋貸款?
因為是貸款方式是本息分期平均攤,算了一下除了每月還款22358元外每年還可以再額外
還本金約30萬元,請問我提早還本金我繳的總利息應該會變少對吧?
另外關於寬限期的部分我的了解就是某一期限內只還利息不還本金,接待的專員有問我有
無需要寬限期,因為我本人沒有什麼理財觀念只想要趕快把貸款還清就跟她說先不用。
以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