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ralex (立德學長 聯發科轉職房仲)》之銘言:
: 基泰建設挖倒鄰屋
: 這部分目前看法有兩種
: 1. 建商只要賠償殘值就好 (如汽車損毀 賠償殘值)
不用在那邊自己當法官
如果是要賠錢
就是直接上法院
法院判賠多少
基泰就賠多少
對建商反而最好
因為法院認證賠錢就能了事
不用再一天到晚被情緒勒索
: 2. 建商必須要蓋回來讓居民可居住狀態.
這就是中南部的情況阿
高雄鄰損也一堆阿
然後就是受災戶和建商和解
建商幫你蓋一間新的
結束 建商脫身
大直現在想直接都更發大財
沒完沒了了
平常和平時期都更都困難重重
現在房子垮了大家沒地方住了 非常時期還談都更?!
基泰一開始就走錯了難怪現在卡死自己 快笑死
現在問題就是出在市府態度這麼硬
要建商先出一億再說
然後動不動假扣押
建商想說你這要我出一億法源在哪???
不然乾脆大家上法院吧
法院最後判下來我賠多少就多少
這樣不是還更好?
基泰了不起退出台北市
台北不蓋了
去新北桃園蓋XDDDD
然後還有一堆憤慨的鄉民在說我們怎麼一直幫無良建商講話
好啦 不然大家就 相信司法吧
全部上法院啦
看法院最後判基泰要賠多少
基泰就賠多少
這樣有沒有最正義?
有沒有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