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還有一個面向可以討論
就是
「為什麼要婚生?」
人是動機的生物
做任何事,不管是有意識或無意識
都有背後的動機在驅使
更不用說婚生這種牽涉到法律義務的行為了,那個責任相當的沉重
那肯定要經過深思熟慮、評估利弊得失,才能慎重地下決定
那些決定要婚生的
不管動機為何
他們總是有個足夠堅強的理由,最後決定要婚生
而不婚生的人
顯然他們就是沒有婚生的動機或誘因,又或者誘因不夠強烈,所以才決定不婚生
那現在少子化
不就是很多人認為沒婚生的必要性,才產生的結果?
誘因就不足啊,沒好處又有責任義務,幹嘛還要做這件事?
這樣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這很難理解嗎?
天底下那麼多事可以做,幹嘛要婚生?
說到底
想婚生的自己會去婚生
不想婚生的就不要婚生
那都是個人的自由、是自主意識的展現
天底下哪有規定說非婚生不可? 要婚生才是正常?
哪有這種事?
尊重個人的選擇很難嗎?
如果不婚生不對、不應該
那現在是在說現任總統、前副總統、現任監察院長不對、不應該囉?
都已經2023年了,怎麼還有那種上世紀的陳腐思想?
補個房點
請問如果想買投資房,但物件甚少,沒有適合的標的
那還要硬買ㄇ?
還是就看機緣,有就有,沒有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