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 你現在要思考的不是什麼共同登記的問題而是這個婚到底該不該結
這個女的心態根本就有問題啊
如果我是女生,知道未來老公已買房開心都來不及了
不用租房繳房租就有房子住潮爽der
什麼!幫忙老公分擔房貸?
傻了嗎 房子又不是我的房貸關我屁事當然是給屋主老公繳啊~
老娘最多幫忙分擔水電
反正只要「沒有離婚」我還是一樣住在這個房子,房子登記誰的名字很重要嗎
「共同持有」對女生的唯一好處就只有「離婚」時可以分一半而已
※ 引述《abc3692865 (懷有夢想)》之銘言:
: 想請教一下,明年要與女友結婚並且買房。
: 頭期款是我跟家人全出,女方要求婚後要共同登記,但女友說會幫忙繳貸款。
: 按照這情況來說,婚前登記我的名字買房,但婚後改共同登記,離婚的話女方會有頭期
款
: 的財產分配權嗎?
: 我家人說,因為怕利息要繳很多,願意在頭期方面多出一點,但希望就是頭期款的部份
不
: 用分給女方。
: 或是各位都用什麼方法保障夫妻雙方的權益?房屋三人共同持有?
: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