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HS0518 (1)》之銘言:
: 小弟30歲時約10年前
: 人頭借長輩買台北市中山區5樓公寓36坪,
: 當時成交價1450萬,貸款1350萬,
: 這十年來都只還利息,目前每月約26000,
: 由這間房出租30000來支付利息,
: 剩餘的還本金。
: 目前遇到一個問題,
: 我想買房自住,目前月薪約6萬5,
: 因上面那間房目前脱不了手,
: 導致影響我的貸款(成數不好,利率也不好),
: 我覺得人頭借用,影響到我的信用條件,
: 未來如房子賣掉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這些事..要事先說,事後再說...就看你長輩認不認帳了。
借這篇....發一下我之前想做的事
上次我買房本來想借我姪子的人頭買
他有青安低利貸款,我卡到3房限貸40%
所以本來想跟他談
把所有利率差額算清楚,一次一筆全部先給他
然後用他的名字買
但後來跟老婆討論後,還是取消了,不想搞得太麻煩,貸40%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