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r7076 ()》之銘言:
: 首先先感謝本版提供版上空間供有自售需求的屋主刊登使用,也很順利的藉由本版賣掉房屋
: ,以下的經驗分享可以供有自售需求的屋主參考。
: 一、環境背景:
: 由於家人退休想搬離台北,故想將現在的自住30多年的公寓出售後,再到他縣市做換屋新購
location無敵,我就覺得這種地點可行。
: 二、售屋過程:
我有一個想法。就美式作風。
開放一天,通常是週末,讓所有的潛在買家都可以來看房。
然後通常是訂一週或2週後。
公開拍賣,當天價高者得。
這種方案應該可以變未來買賣房的主流吧?
: 三、自售賣屋後感想
: 4. 自售賣屋簽約時,建議找信任的代書,並開立買賣專戶,處理房屋買賣事宜。
: 5. 自售賣屋可以省3~4%的仲介服務費,以1000w的房子就相當有30~40w可以省下,可是如您
美式的搞法就是含工帶料,含契稅等全部都算在內收5%
買方名義上不必付,而是房價內含......
那些費用約1%,併算後跟臺灣各2%差不多。
不過臺灣有個麻煩點,還要算增值稅什麼的......
所以是臺灣的賣方不想付的可能性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