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學姊好
有個問題想要請教
‧房屋:公寓四樓
‧屋齡:3x年
‧問題:四樓浴室漏水至三樓,交屋前已至調解委員會過 ,決議為請三樓屋主先找水電勘?
三樓屋主調解後未找,遇到仍一直要求四樓找人處理。
以下詳述問題:
交屋前仲介與屋主有告知已調解過,不用擔心,但遇到三樓屋主仍告訴我,我們家漏水下去
浴室狀況:不便放照片,以文字簡述,於4年前翻新,約2年無住人。
由於第一次面對這樣的事情,想請教各位前輩目前怎麼做:
問題:
1. 自己再找一次水電,先確認問題
2. 找前屋主及房仲(可要求瑕疵擔保嗎?)
3. 維持現狀
請各位前輩指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