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hopinmozart》 之銘言:
: 阿肥有兩個朋友
: 一個是加蓋鐵皮屋又隔玻璃門
: 被建管處列管
: 要把玻璃門拆光
: 另一個朋友收租頂加被檢舉
: 收租那間是頂加三個套房
: 被檢舉要打掉其中一個房間
: 請問這兩個案例通常會是怎麼樣結局?
: 找議員陳情
: 還是乖乖跟建管處配合?
嗨,大家晚安,
一點心得跟你分享,
不曉得你朋友房子在哪,
處理方式不太相同,
新違建就不用談了,即報即拆,某柯如是,
如果不是台北市(台北市頂加不能請修繕),
但是是五都,
建議照建管要求去辦,原則就是恢復原樣,
真的還想做就是只能去申請既存違建修繕,
既存違建的情況下,
Case1 應該勉強請的過,
Case2 很難,政府就想慢慢淘汰投資客,
有下面圖片這些情況,新北市是不給申請的
其他直轄市我就沒有研究了,
現今公務員大多不敢吃案,
找議員也只是被洗臉,
不用特別浪費資源。
https://i.imgur.com/wX2gvGd.png
: 推 grace0523: 寫信問賴 12/18 19:57
: → cr5: 選總統 12/18 20:33
: 推 a123454698: 賴皮就可以不用拆 12/18 22:11
: 推 a0989876: 有繳田賦就沒事,不是田馥甄哦! 12/18 23:12
: → prostar: 參考副總統即可 12/18 23:21
這邊稍微回復一下,
原則上賴副的老家是有機會完全合法的,
只要第一步土地編定能過,
大概率可以走完合法流程,
目前地礦中心的文已經說明,
這個礦區沒有再採礦,
後續編定建議新北依建築管理和
土地管理機關依相關規定,
辦理後續變更編定使用地類別。
也就是大概率這塊土地會回到山坡地的類別,
那後面就可以依照正常流程去請合法程序,
流程有點麻煩,有興趣再往下看。
第一步,證明70年前已完成房屋基礎,
附空拍圖地政局就能辦理土地編定,
這筆土地就能被編定為丙種建地,
我有辦過空拍下去真的明顯基礎還在挖,
地梁還沒好,案子直接卡住走不下去,
地主吵半天找一堆關係,
最後還是沒有辦法的。
第二步,萬里的話民國70年以前完成房舍,
可以向市府申請合法房屋證明,
這裡有一點狀況,
新聞上說賴在2003年增建了二樓,
那70年空拍圖應該只會有一樓,
所以合法房屋應該只能認一樓為合法。
第三步,申請二樓增建,
這裡就蠻蠻多細節的,
首先會先檢討建蔽、容積,
丙種建地建蔽60 容積120,
以現有空拍來看應該滿足,
https://i.imgur.com/MQwQGFu.jpg
可以看到房子只佔土地ㄧ側,
還有很大一片空地,
只要建蔽滿足,容積應該就沒問題,
這是國昌頂加沒辦法合法申請增建的主因,
https://i.imgur.com/4XwFlo6.jpg
可以看到土地上房子已經蓋滿,
右邊超出地界就是佔用國有地的部分,
新聞是說拆光了,
但是以本身狀況來說,
應該沒有樓地板面積讓他申請
屋頂增建的條件。
回到賴家,建蔽容積符合,
再往下來到水保,
這裡的訣竅是,一樓已經是合法建物,
所以申請二樓增建不用開挖整地,
這個情況下可以跟農業局申請免水保,
當然還是要檢討坵塊,
看新聞畫面,周邊都是平的,
30%坡度檢討應該沒有問題,
免水保下連通路檢討也都不用,
不然很複雜還要借地、土同那些。
再來是未報勘驗現行施工,
因為沒有報備就增建,
所以需要辦已完工二樓的結構鑑定,
項目大概鑽心取樣做試驗、鋼筋探測、
中性化、氯離子調查,
技師算完結構,連同一、二樓,
跑完分析後,做一些結構補強,
畢竟那麼老的房子,結構應該算不過,
而且既然已經免水保,
補強工程就要挑不開挖的方式補,
可能架架斜撐或鋼板補強之類的,
然後完成鑑定報告證明結構安全。
至此文件大概都足了,就能辦二樓增建,
然後就能拿到房屋全部的合法文件,
對了今天還另外扯一些花架什麼的,
就同時併辦雜照申請,
大概是這樣的流程,
是說整套走完費用也是不少,
以殘值來說,
我覺得一般人應該懶的去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