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剛交一間高雄美術館的屋子,主要是置產用,但目前為了未來規劃有幾個問題找不到解方,因此想上來問問…
目前狀況:
我:兩間 (一間自住,一間就是上面提到的屋子)
目前小朋友跟我戶籍在此。
太太:兩間(一間公寓,一間透天)
目前太太戶籍在公寓,她一直懶得遷去透天,房屋稅多繳了不少…)
因為考量到六年後「如果」交易了新房子,可能會用到自住房地免稅額400萬的條件,查了一下規定是:屋主、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六年,並為自用住宅。
但現在狀況是:
a. 我戶籍過去新屋那邊,小朋友目前的學區會受影響(目前學區為管制學區,且也想在這邊就近就讀)
b. 把小朋友丟過去設籍,則以後要讀那邊的學區,雖然是目前最夯的龍水里區域,但還是要多花一些時間接送,目前不頃向。
c. 把太太的戶籍丟過去似乎是唯一解,但不知透天跟大樓稅負哪個會比較划算?
還是有更好的解方呢?
懇請大神們釋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