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夯的話題就是居住正義
而其中最夯的話題就是社宅
賴清德把這個議題做寬鬆的解釋
一部份用蓋新的宅的
另一部份政府用包租代管的方式來當社宅
但我今天看蠻多鄉民在說
媽的我買的住舊的房子
窮人就可以租新的社宅
等於有點變相劫富濟貧
剛才突發奇想假如政府把蓋社宅的資源
拿來蓋一般人可以蓋的房子
然後讓一般人可以舊換新補差價
舊換新的人可以鎖一些條件
比如說房齡>40年
該戶僅有一戶自住宅,且鎖比如說十年內都不曾擁有過兩房以上
收入什麼水平之類的
條件鎖好了大家來抽
只是怎麼抽感覺會比較難覺得公平
然後舊換新的舊房子就可以用較便宜的方式當社宅租給買不起房的民眾
這樣 有搞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