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人是子女C的朋友,因其沒有PTT帳號,由我代為發文請益,會將這篇文章直接貼給對方
看。
還請記者朋友們不要抄本篇文去寫新聞,謝謝
長輩甲 配偶丁 子女ABC
長輩乙 無後
長輩丙 子女DEF
長輩甲乙丙各有三分之一的持份,目前長輩甲過世,因房屋持份複雜在考量如何繼承房屋
未來會比較好處理。
長輩乙無後,目前住在這棟房屋之中,經濟狀況較差,不可能搬走,也無力購買長輩甲丙
的持份。
長輩丙全家旅居國外,育有子女DEF,雖有持份但不可能回來住這間房子。
1. 幫忙查過法律,長輩乙的部分,若過世唯一繼承人是長輩丙(兄弟姊妹),若長輩
丙比長輩乙先過世,則長輩乙的遺產會充公,請問這部分有什麼預先可以處理的部分呢?
2. 長輩甲的部分,目前考慮由配偶丁繼承、子女abc共同繼承,或是由子女ABC中其
中一人繼承,請益房版前輩,這三個繼承情況在日後處理房屋哪個會比較單純呢?
3. 因子女C尚未購屋,請問若繼承這棟房屋的持份會影響到他日後購屋嗎?目前查
到是只要沒有房屋貸款就能用首購利率,不知道這樣的認知是否有錯誤呢?
4. 若子女ABC欲向長輩乙丙購買持份,這部分是如何計價呢?還是親戚間說好就可
以。
5. 不考量買不買的起,若子女ABCDEF有人想購買長輩的持分,而長輩乙又堅持不願
意搬離導致這間房子無法住或做其他處理,有什麼解套方式嗎?還是一開始就不該買。
其實房子賣一賣換錢應該最簡單,但因為是祖產所以當事人想看看有沒有辦法不要走到這
一步
感謝房版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