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房想詢問一些問題...
昨天看到網路上說建議要保留簽約時提供的不動產說明書
因為之前成交簽約完成後
房仲只給我了屢保合約書叫我記得去繳錢
我也沒有跟仲介要整本含不動產說明書的契約影本
於是昨天就請仲介再影印一本給我留存
(就是裡面有簽名、蓋很多章,側面還凹起來蓋手印的那本合約)
可是被仲介拒絕,說公司內部產權資料不能影印給客戶
最後仲介只印了後面附件(原屋主預售屋的合約)給我
其他我有簽到名蓋到章的部分通通都沒給
但總覺得我親自簽名蓋章的文件不能自留副本是不是哪裡怪怪的,
回想成交那天簽了很多名蓋了很多章,
可是除了屢保合約那本,
其他單張A4列印出來簽名的東西也通通沒有影印副本給我(汗)
想詢問一下這樣是正常的嗎?
(話說我還真的不記得我當天還簽了什麼...)
P.S.
補充一下我的交易是預售屋換約,不是成屋
以下是我的仲介回覆我的話:
「不動產現況說明書,針對中古屋部分,才有解釋房屋的重點
預售屋基本上都是印屋主的預售資料,以正本為主。
我們只影印合約書影本的部分,其他公司內部資料不能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