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背景:
新天龍國蛋白區的新建透天,尚未取得使用執照(地主自建,透過某藍色仲介銷售,網路上看不到此案件)
情況:
掙扎猶豫了很久,終於在上禮拜二(3/5)捏下去付了斡旋。仲介把斡旋寫到3月底。
這中間,仲介都沒有主動告知回覆賣方情況,直到我這週一(3/11)主動打電話詢問仲介進展情況,仲介還回覆我說:賣方(建商)還沒簽,他(仲介)認為有機會,請我不要急,讓他再去賣方談,星期三(3/13)會有結果。
結果到今天收到仲介回傳的單子,原來賣方早在3/5我下斡旋當天就已經簽名同意了。
我詢問仲介,為何我3/11詢問時,還跟我說:賣方還沒簽、還沒同意。但明明3/5下斡旋當天建商就已經簽名同意了。
仲介回答我說,他覺得價錢還沒確定所以沒跟我說(花惹法……..)
(對話過程如圖)。
https://i.imgur.com/VCQTJZx.jpg
https://i.imgur.com/n8VXxAL.jpg
我認為這中間明明可以據實以告,為什麼要搞這種手法。我覺得這仲介已經完全失去我的信任了!我也不敢相信後續使用執照下來、簽約、交屋、甚至後續保固聯繫等等情況,這個仲介會好好處理………
可以換仲介還是怎麼處理比較好?版上高手們可以給點意見嗎?(如果要罵我笨、被話術了,也拜託鞭小力一點,我已經被我ㄤ罵慘了….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