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青安貸應該要排除共同持有繼承

作者: juyhnmki (鮮肉宅)   2024-03-23 14:00:11
借題討論
其實就算原po名下有棟老透天有持分
財產清單應該會分”房屋”+”土地”
照道理只要把”房屋”贈與給父母
就符合新青安的資格
(新青安不看土地)
因為可能只有土地值錢
地上的房屋可能因屋齡老舊
價值可能連幾十萬都不到
這樣也不會超過每年244萬的贈與上限
這種玩法有漏洞嗎
※ 引述 《obrag》 之銘言:
: 青安貸上路,幫助很多首購族買房
: 升息還有額外補助
: 但有一些少數族群
: 繼承共同持有的房產
: 兄弟姐妹還在住又不可能賣房
: 然後持份是用面積來算
: 鄉下的持份面積一定會超過規定
: 明明首購卻不能用青安貸
: 然後還被升息搞
: 真慘= =
: 共同持有的繼承不應該被青安貸排除在外
: 要排除的是單一繼承的人
作者: tpwang0917 (K)   2024-03-23 14:04:00
想知道
作者: arkin (我覺得你瘋了~別傻啦孩子)   2024-03-23 14:41:00
我比較想排除配偶婚前資產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3-23 16:27:00
政府一直想避免土地與建物分離的可能性,修改各種法規提供區分權建物有房無地或有地無房的人優先承購保險的規則,你這樣的提案不是反著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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