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osos520 (kkk)》之銘言:
: 大學同學在新加坡工作很久
: 早就是PR
: 老婆小孩在台灣
=> 好奇為什麼不拿DP一起過去
: 在新加坡要買房
: 必須要夫妻都是PR,而且超過三年
: 才可以買二手組屋
: 現在陷入兩難
: 總不能永遠分隔兩國
: 變成要老婆想辦法過去取得PR資格然後在窩三年
: 再買房
: 才能買人家公民手上的"二手地上權"房產
: 還不能買新的
: 然後大家都說新加坡買房多輕鬆
=> PR 可以買condo
對比台北市區跟新加坡市區 新加坡跟台灣房價其實差不多
捷運周邊物件 單坪約100萬上下
但房價租金比 新加坡確實好很多
: 買了出租可以cover整個房貸
: 可是我做一點功課
: 都是指組屋阿,也就是台灣的地上權建案
: 同樣標準,如果在台灣買地上權建案
: 如果買高雄台中的,不也可以租金完全抵房貸
: 還可以買全新的,沒有限制
: 頭期款也一樣25%-30%
: 好像沒什麼差別
: 最大差別應該是在台灣地上權流通性會很差
: 怎麼感覺移民新加坡超級艱辛的
: 先被公民房東吸很多年血
: 買房再把公民屋主薛一次
: 又一大堆限制
: 好像還有在其他國家不得持有房屋
: 對比台灣新青安跟各種首購優惠
: 感覺如果不是超超超高薪工作
: 移民新加坡好像沒什麼優點
=> 對 沒甚麼優點
除非工作地點非要在那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