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陸續在108年、110年、113年,分別購置以下房產:
108年,全新2+1房平車、750萬,貸款600萬(全新),在鳳山國中捷運站500公尺處。
110年,屏東市全新透天,1500萬,貸款1200萬,地點稍微偏一點,騎車去市區2分鐘。
113年,跟表姐合購東三民7年喔,總價860萬元,貸款679(表姐)約定好6-8年出售,已
經預告登記了,有簽署協議文件。
代號1跟2的房產目前各登記在我跟老婆一人一間,鳳山跟東三民目前出租中,分別是2萬2
跟2萬。
我跟老婆都是公教人員,年收160萬-170萬,手頭現金還有300萬,以上各開五年寬限期,
目前才剛過一年,小弟請益是否不能再開槓桿了,只能投大盤指數呢?因為我怕屏東市賣
掉後,想換高雄2房跟2+1房,怕換不起,因為房價漲很快,有想先要再買一間2房平車,
等屏東市賣掉後,可以直接換2+1平車,多的錢可以回收回來。但是怕槓桿開太大,危險
,所以還是目前這樣子就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