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bbyy (多拿多做事)
2024-04-11 02:28:03小弟為新手管委會成員,
最近碰上一個棘手的住戶要求,
想請教各位大大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大樓是將近30年的大樓,
大樓門口有走廊供行人通行,
為確保路過行人及住戶出入安全,
有在三樓外牆裝遮雨板避免雨天路面溼滑。
但最近三樓住戶因遮雨板影響三樓通風,
要求管委會拆除遮雨板,
並搬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2點:
「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無線電台基地台等類似強波發射設備或其他
類似之行為,設置於屋頂者,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設置其他樓層者,應經該樓層
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該層住戶,並得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陳述意見。」
主張三樓樓層的人有樓層自主權,可以要求管委會拆除,而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無權干
涉。
想請教的是,該住戶的主張是合理的嗎?
首先,這遮雨板不是違建,而且已存在近10年。
再者,此管理條例適用範圍其實有點模糊,
遮雨板算是上述條文內規範的設置物或類似行為嗎?
又,假使該樓層區分所有人均同意拆除,
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反對時,該以何為準?
是否像該住戶主張那樣,其他樓層區分所有權人無權干涉或表決?
還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作者:
fo11ow (Follow Me)
2024-04-11 02:55:00要求管委會拆除 那管委會無作為 他願意自費嗎?
作者:
ppgg486 (你會愛死我)
2024-04-11 02:55:00是不是違建跟存在十年沒關係
作者:
menace (menace)
2024-04-11 03:32:00遮雨板是違建吧 雖然我覺得是不錯的東西 但也要承擔鬆脫砸死人的風險
30年的大樓,有著一個近10年才有的東西,真的不是違建?
作者:
tfct (小尼)
2024-04-11 06:41:00不是違建的話是什麼?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4-04-11 06:53:00當然不合理。樓層自主權是對的。但不能侵犯其他人產權,雨遮不能佔用其他人,或公共財產。雨遮的雨滴線都超出共用人行道了。人行道產權所有者有權請他拆除雨遮。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4-04-11 06:59:00喔,以上我看錯了。真的是通風問題,應該去解決通風問題。
作者:
daipon (冏命)
2024-04-11 07:31:00怕溼滑就改一樓通行路段換成比較不容易打滑的材質
作者:
Anyotw (Yoman)
2024-04-11 07:41:00這種要當公親啊,你不要跳進去兩邊得罪
作者:
pk69240 (非洲人)
2024-04-11 07:57:00看到不是違建就覺得蠻天真的
作者: TAKIHERO ( ≡880882≡) 2024-04-11 08:30:00
樓層自主權是對的,但就太多擺爛裝死的管委會,常看到都不作為,反正已經強姦成功,住戶要告管委會花錢又難做人,真上法院了委員等不知換幾屆了,之後就一直推托大法
作者: vs98and99 (藍天的入口) 2024-04-11 09:13:00
拆吧 造成人家困擾了
作者:
una283 (無)
2024-04-11 09:15:00如果當初設置時已經該樓層原住戶同意那應該不用拆
作者:
z5411 (bonus)
2024-04-11 09:15:00厲害的是30年的大樓有人跑出來吵這個 剛買的嗎XD
作者:
una283 (無)
2024-04-11 09:18:00不過雨遮設在三樓應該是頗巨大有公共危險問題吧
作者:
jkokpcu (小無)
2024-04-11 09:47:00看你的描述該樓層屋主是對的不然就降管理費各退一步
作者:
zzz50126 (MusicBear)
2024-04-11 09:56:00就是違建你可能認為違建是裡面住人才算?頂加才算?
作者:
zzz50126 (MusicBear)
2024-04-11 09:58:00但其實連木柵欄都算
作者:
LiebeLion (IchLiebeDich)
2024-04-11 10:48:00是違建吧
作者:
taohua (taohua)
2024-04-11 10:50:00依規約走 如果能搞到全體區權人都反對 那就直接改規約
作者: mamaman (飛碟宵夜) 2024-04-11 13:52:00
先確認是否違建
通報拆違建是最簡單的,那個住戶應該已經搞過,沒效才會去翻法條
作者: pubbyy (多拿多做事) 2024-04-11 16:02:00
是的,該住戶自己有找主管機關來查驗,但是查驗人員說這樣很好呀,不是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