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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請問一下
目前住的房子,是當初我和太太的共同登記兩人名字。已買好幾年,最近有去辦了轉增貸
,已完成。
我是借款人,太太是保證人。
現在我若想買房子(不是同一筆錢),但因為我想要首購的條件,不想被卡只能7成貸款
。
因此我打算把房子轉到太太一個人的名下,這樣我就符合首購,就可以不用只能貸款7成
。
請問,我增貸跟轉移房產到太太名下,兩個動作相距的時間很短(不到一個月), 會有
什麼問題嗎
感謝感謝。
那請問我再買房時,這樣是不是短時間聯徵3次了?(轉增貸/房屋轉移/買屋),
短時間3次是不是很不好 囧...
有什麼好建議嗎
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