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社區大樓露台違建

作者: x90050 (翔雁)   2024-06-11 09:30:50
最近哥哥買的預售屋小套房終於交屋入住
卻在第一次區權會結束後一週,全社區的所有權人都收到黃單違建通知
看公文內容是指騎樓及頂樓露台有違建
本來以為只是頂樓住戶在露台加了雨遮之類的
但是這幾天看591發現該社區頂樓有一戶要出租
標榜2房1廳1衛,可是該建案當時主打的就是全社區都是1LDK套房設計
仔細看了照片,發現原本是露台的位置被加蓋成一個獨立房間
這邊想請教的是
露台應該是約定專用的公設,所以違建通知才會全社區都收到
如果有產生罰緩或拆除的費用
會是政府直接向屋主開罰,還是向全體所有權人開罰?
另外是個人比較好奇的一點
當時交屋後,建商有要求支付裝潢的施工保證金
裝潢完成後經過建商驗收沒有毀損公設才會退款
這麼明顯的違建,怎麼可能通過建商的驗收
看591照片,違建部分的地板及門窗也都與建商提供的一致
看起來該違建應該是建商二次施工
針對這個違建,建商是否也有責任?
作者: isco (踏著月光回家)   2024-06-11 10:02:00
建商會推給營造商,說住戶跟營造商的私下約定。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4-06-11 12:13:00
這判定很奇怪吧 除非那露台大家都可進入 不然應該有依附問題還是你說的是頂樓加蓋?建商又不是建管處 管你是不是違建 他跟你的合約是有沒有破壞他的建築物吧一般是直接找所有權人 你們想推給誰是你們內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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