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年前一間低總房,今年賣出稅後約 290 w 獲利
掛在老婆那,然後今年底有一間 4 年前買的預售要交屋了,買約 1250,交屋後會成為老
婆的第二間
但後來改成第二間只能 7 成,所以還要多繳 125 頭期
要把這間賣出的利潤拿 125 補老婆第二間的頭期
最近把自己名下第一間房子增貸出來剛辦好,月底有 550 萬要來一半買正二一半買台積
年底又要把自己名下的第二間增貸出來(兩年約到期)
然後老婆賣出低總的剩下的錢也要拿來買股票
問題是
我以為賣出後的利潤可以讓生活更爽
結果和老婆討論完的行動是繼續投資
因為現在房子股票感覺長線看漲很大 QQ
感覺一直在怕賺不夠…
有比較平衡的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