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間屋齡30年的大套房(權狀約12坪)在寶山二奈米附近,
考量到屋齡已高且想使用重購退稅(最近要交屋的新成屋)
想請問各路大神,套房目前是自住且登記在老婆名下,
而我自己名下已有兩間,老婆一間,新成屋用老婆名義購買
到時交屋後兩年內賣掉適用重購退稅嗎?
因為我看重購退稅有一個條件是配偶不能有自住房,但我都是用公益出租人,
不知道有無影響?
還有,如果是你們,會把這間套房賣掉嗎?當初買120萬,現在市價三百多,
整棟幾乎住滿,沒漏水,租金八千到一萬都有,很好租,但屋齡已高,
位在山坡地,且樓下租客很愛抽煙會有煙味,可能以後出租問題很多,
整棟沒有管理員只有熱心住戶幫忙管理,考量到二奈米蓋好租屋需求會大增,
實在很苦惱要不要賣@@
小弟先跪下拜託大神解惑,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