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本魯有間電梯大樓的出租房在11樓
今天本魯爸爸拿到一張「報價單」
才發現在我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
未收到任何通知 也沒有任何公文說要檢查測試
管委會在4月23日和24日
未經屋主 也就是我和我爸的同意
施壓我們的房客 強行進入屋內檢查房屋
當然 如果房屋有任何問題 只要是我們該處理的部份 我們一定會自行處理
但是管委會沒通知我們
在現場檢查房屋的時候 我們完全不在場
所以我們不知道管委會是怎麼檢查的?也不知道他所謂的測試,是怎麼測試的?
然後今天經過我爸的抗議後
管委會給了我們一張水電行的「報價單」
上面只寫了2點 說是開關水的總閥 這樣就算是測試 就由此斷定是我家漏水
但問題是 整個測試過程 我們都沒有參與和監工
也不知道是否有經過什麼專業的鑑定及測試?
在事後才被告知管委會有做過這件事
想請教各位前輩 管委會這樣子做合法嗎?
如果有被通知說要做測試之類的事情 我們願意配合
但結果今天是他們沒通知也沒發公文給我們
就先做這樣子的事情 我們該怎麼回應比較好呢?
因為感覺這樣很沒保障
所以我爸擔心會發生一些問題
1.報價單可以當作漏水的鑑定報告嗎?上面只寫了因為開關了水的總閥,就此斷定是我家
房子漏水,這樣合理嗎?
2.請問法院認可的漏水鑑定單位或公司,是哪一家呢?因為在我們沒有現場監看的情況下
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動過什麼手腳?就隨便找個水電行的人說是我家漏水,那假設我們
動工了,房子也敲了,結果水還是一直漏,或者根本不是我家的問題,那這樣我們要找
誰賠償呢?
樓下10樓屋主可以說那是我們跟管委會的問題,或者說那是我們跟那間水電行的問題,
那這樣我們該怎麼辦比較好呢?
3.我爸認為讓樓下10樓屋主提告,對我們還比較有保障,這種想法對嗎?因為如果走法院
,法官會陪同鑑定人員一起來看屋況,如果真是我們的問題,那就沒有話說,該修的就
修。但因為這個管委會的處理方式跟態度,黑箱作業,讓我們感到很害怕,所以如果走
法院,對我們真的會比較有保障嗎?
4.未經屋主同意就入內做測試,屋主完全不知情,這點可以提告嗎?
小魯房東新手,希望各位前輩可以給小魯一些指點,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