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人因為買了新房 打算把本來在住的北市40年公寓租出去
問過房仲,租金大概一個月30k左右吧
問題來了,因為我有一個認識十幾年的朋友,工作地點離家人的公寓很近
他租屋處本來在新北,通勤到台北工作,租金也是快30k
想說換作是我,誘因超大,一天能節省至少兩個小時的通勤時間
所以在想要不要把他引薦給家人,
好處是因為是熟人,可以確定是優質租客,
但讓我煩惱的就是跟很熟的朋友有這樣金錢的往來(雖然是家人在收租金)
擔心因為錢的事情壞了感情之類的(例如要漲租)
想請問換做是各位,會將房子租給認識很久的好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