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叫我賣掉年底交屋預售屋來補桃園買房的窟窿,但是有提到預售屋是老婆認識我
之前買的,
叫她賣掉婚前財產來補我自己買房的金流問題,我是寧願賠違約金也不想叫老婆賣她的財
產,這樣對她不公平
然後目前最新情況是,剛剛農會了解我的情況說可以承辦7成2.25%起
房子鑑價980萬,但是只能貸我買價936萬的7成約655萬,我在蘆竹有租一間100多坪倉庫
,這家是蘆竹的農會剛好有地緣關係,要認定我的營業事實比較方便一點,鑑價980只貸
我665萬等於市價的2/3
放款風險低應該也比較好過件,目前就先送農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