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屋(剛上架),沒多久我們就下斡旋也直接簽約一間沒很舊的二手屋,條件比附近二手屋好,但價位比實價少了約1、2成,地點也不錯
後來了解,屋主現在很缺現金所以想快點脫手,加上我們是全額現金,所以就折價趕快賣一賣了
原因似乎是屋主想賣第一房換更大間的,不過買了第二間後資金好像出了問題(不知道是不是貸不太下來),簽約途中還問我們在信託帳戶的簽約金能不能先撥一些給他們去用他們新房子,我們當然是拒絕的(有風險)
後來就是希望我們快點撥完款,快點成交,好讓他們可以快點動用那筆錢
所以目前政府決心先保新青安、首購,但對於換屋族,提前買第二房的影響感覺有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