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多人有誤解,只好再一篇解釋
1.我父母親離婚,父親被趕出來只好再買一間自主,戶籍都遷過去了,算炒房?
2. 房子還是在我父親名下,我當保人我父親只能借20年,我當借款人則可以借30年,所以我們選擇由我當借款人,我父親當保人(提供擔保品)
3. 我自己多簽一戶預售,是因為我看到父親的狀況,先預設自己老了沒收入了沒用了被老婆趕出來,先準備好免得像我父親一樣狼狽
4. 老婆的房產頭期我有負擔一半,貸款還在寬限期只繳利息我老婆的收入還能負擔,等寬限期過了我也要開始分攤本金
5. 只能貸款5成我也沒差,預售是我去年7月前買的還能轉手,單純想瞭解我的貸款狀況會是什麼
※ 引述《alotofjeff ( )》之銘言:
: 請教各位先進
: 我名下無房地產,有一戶預售屋預計2026年交屋
: 太太名下有一戶房,也是我們現在居住的,有貸款
: 我父親去年退休,終於買了一棟房,但已經高齡70歲
: 銀行只給貸20年, 我父親的退休金撐不起這金流
: 改用我的名子來貸款30年,我父親每月匯錢給我繳房貸本金跟利息,沒有寬限期(房子還
: 是在我父親名下,只是我從保人變成名義上的借款人)
: 背景就這樣,請問我2026年交屋時
: 貸款條件是什麼呢?
: 1. 符合青年首購資格(8成+5年寬限)
: 2. 符合第一戶貸款資格(8成+無寬限)
: 3. 算第二戶貸款5成
: 4. 離婚後算1
: 5. 離婚後算2
: 6.其它
: ps.請不用考慮貸款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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