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scard1 (discard1)》之銘言:
: 版上最近有個討論是 銀行榜保險讓你貸得好一點 究竟合不合理
: 其實違法就是違法, 現在大家會說那就不要違規, 比較不會去說檢舉達人
: 這件事好像相反 檢舉銀行違法好像是錯的 怎麼沒人說敢違法就不要怕檢舉
: 原po大概是屬於沒關係的人 才沒辦法透過關係取得超額貸款
: 另外如果每間銀行有操作空間 是不是會因為熟人 送禮 交換利益 變成讓某某貸好
: 沒關係的人條件一樣就貸不好
: 這樣好像不符合現在公開透明的價值觀
: 或許銀行可以把所有人的條件 去除個資後 公告在網上
: 就叫做實價貸款
: 成交金額:
: 貸款金額:
: 貸款人年薪範圍:
: 其實列一列以後都直接電腦就能估的很準 根本不需要甚麼行員
: 這樣的好處是不會一堆人透過關係獲取高額貸款
: 結論: 讓人有操作空間的制度,絕對不是好制度 有關係的才能操作
阿肥我朋友去年買房子就是這樣
銀行給出兩個方案 都是新青安
A 方案 貸30 年 8成
B 方案 貸40 年 85 成 加 32 萬房貸壽險20年
當銀行給出這兩方案時
阿肥朋友就連想都沒想
直接秒選B 方案
因為銀行雖然這銷售手法
表面上暗示說
只要買壽險
40年85成包貸
不買壽險你可能一定機率貸30年8成
且壽險也是32萬用信貸2.14% 分20年
一年大概一萬多而已
想當然爾
阿肥朋友選了逼方案後
一個月內就核貸撥款
對銀行 貸款者 銀行業務算是三贏局面
整個流程體系
房貸壽險貸款者給業務做業績
然後業務給貸款者40年85成做回扣
銀行是保險受益人
所以說這種體制下
沒有人會跳出來咬銀行
大家各自默默拿到自己該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