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ards (GOLD)》之銘言:
: 一、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本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亦即自然
: 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辦之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
: 適用。
: 二、自然人有房屋者,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新申
: 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
: (一)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
: 登記,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
: (二)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
: 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 三、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
: (一)符合上開情形者,仍可排除適用「本規定」。
: (二)自然人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不受「本規
: 定」第1戶購屋貸款及第2戶購屋貸款限制。
: 另依據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
: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
: 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已訂有相關處理機制。例如,預售屋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
: 差額,或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成屋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
聽完記者會一樣不免俗先講
如果以下言論跟你想的不一樣,以你的為主
這篇文講兩個重點,一個是簡單說明一下這次到底放寬什麼,有些人連記者會都沒聽,
按自己想的胡亂解讀,有些人根本不知道這個放寬影響到的是什麼,這篇稍微提一下。
第二點是針對目前的放寬政策,針對後續的第8~9~10波管制手法來推測,
好~開始進入正題:
一、這次放寬 or 特別強調什麼?
1. 繼承解禁,透過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論有無貸款,不影響你的房屋間數認定。
第一點算是最沒疑義的,簡單帶過就好。
2. 有 "實質" 換屋需求,辦理第一戶 or 第二戶房貸時,可簽切結排除本規定。
這點跟之前有什麼不一樣?
簡單的說就是換屋族也可以享有寬限期啦!
這點在記者會 8:00 鐘左右有記者詢問,不信的想凹的自己去聽。
然後認定方式是 "認貸款",意思就是小明有一間無房貸的房子,如果要去買房
首購貸款,之前第七波說無寬限,現在是有。
同理,小華有一間房屋貸款的房子,又買一間房子要辦房屋貸款,只要小華簽
切結,同樣最高可以貸八成 & 有寬限。
再同理,胖虎有一間無房貸的房子,有一間房子已有房屋貸款,要再買一間房子
辦理房屋貸款,只要胖虎簽切結,同樣最高可以貸八成 & 有寬限期。
簡單的你無房貸 or 有一屋房貸(簽切結),下一間房屋貸款都可以最高貸8成+寬限。
3. 這點落落長,反正重點就是一個:符合新青安資格的,可排除本規定。
之前第七波是怎樣? 你有房貸但你沒房子,所以申辦房貸時變二屋貸五成無寬限。
現在是就算你有房貸,只要你名下無房符合新青安的資格,你照樣可以用新青安
的條件去申辦。
其餘項目:
央行強調如果你準備要交屋但貸款條件跟你預售屋合約上的成數落差超過3成,導致你
因不可歸咎雙方之原因導致貸款貸不下來,可以跟建商解約。差3成內由建商用同樣
貸款條件貸給你。
所以你說有沒有差? 當然有差啊! 本來第七波影響最大的就是買第二屋的那群人,
不過...... 簽切結能不能貸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看看幾個銀行房貸業務相關的板友
已經分享了,看央行後面有沒有接到雪花般各銀行用各理由不接切結案的申訴。
正常有經驗的房貸窗口不可能直接跟你說 "本銀行不接切結案啦",大多會很婉轉,
看看有沒有 "非常誠實" 的房貸人員脫口而出,那可能又有好戲看了! XD
第二點,未來第八波管制預測:
基本上央行目前這樣放寬已經有足夠的底氣確認會被影響到的都是多屋族了,
也就是說如果房貸水位再降不下來,第八波針對第二戶房貸成數再調降絕對是板上釘釘。
甚至有可能限縮你二戶房貸年限,這些目的都是要降低二屋以上非換屋的房貸需求,
以及多多少少增加放出房貸的回收速度。
後續(不一定是第八波出手) 我認為有可能調高 72-2 水位 or 將新青安排除 72-2 or
限縮新青安的條件(降寬限 / 貸款年份...etc)。
以上三件事至少會執行一件,除非根據現階段的管制可以控制住目前的貸款需求,
但我說過了,吃了無敵星的新青安絕對是衝衝衝,尤其現在政策還沒針對新青安,
未來銀行持續沒錢,又接到一堆不接切結的真換屋客訴無法解決,甚至排隊時間
得越等越久時,政府到時仍是得被逼著去處理它。
因為在未來一年至少就有10幾萬間預售屋要交屋,還不含中古新青安首購換屋。
所以看著吧,即便將二屋貸款成數限縮到 0.0001 成,我認為銀行房貸資金水位
仍遠遠不足應付房貸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