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3、4的行為根本不能算是(無風險)套利吧
買美債要承受匯率風險、升息風險、違約風險(雖然趨近於零),顯然不是無風險套利
增貸買股票要承受股價波動的風險,更加不是無風險套利
所以以上兩者的報酬其實來自於承受了風險,不是套利行為
除非像 ETF 溢價了,你去買齊 ETF 的組成成分,然後跟發行商交換溢價的 ETF 拿去二級市場賣掉賺溢價價差這種才是套利行為。只是這個管道一般人也無法參與就是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這個事件告訴我們幾件事情
: 1. 市場沒有送分題
: 2. 槓桿開大一有閃失就危險
: 3. 增貸去美債套利不可行(其實大家早說過了)
: 4. 增貸去買股票ETF套利也不可行(其實大家早說過了)
: 5. 房子原來是會跌的
: 總之學到好多,大家應該很開心又成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