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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自有屋不想遷戶籍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5 14:24:43
我台南人在台南工作,之前在桃園工作的時候瞞著我爸在桃園買了房子。
我爸好賭,所以不想讓他知道女兒有存到錢,前陣子被通知要遷戶籍,
怕哪天他看到戶口名簿或是我身分證問起,發現女兒有錢,會更放開手腳去花錢借錢。
地政局說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包租代管,做為公益社宅什麼的。
可是我那個房子偶爾會回去住,也要預防哪天被追債的時候有個地方躲。
如果不遷戶期,每年要多繳好幾萬的稅。想請教各位前輩,有沒有什麼折衷的方法?
作者:
smart09527
(瑄瑄)
2024-12-15 14:27:00
我可能會選擇租出去 真有需求住便宜的民宿旅館就好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24-12-15 14:30:00
沒有折衷的方法,最根本的方法就是遠離你爸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5 14:42:00
我的需求可能是哪天臺南老家被賣了,我得帶著我媽找個地方
作者: win0330 ( )
2024-12-15 14:43:00
該繳的繳一繳最簡單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5 14:44:00
住,買那個房子的主要用意也是這個,所以不考慮租出去,而且我不住桃園,房子租出去出什麼問題很難及時處理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24-12-15 14:46:00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當你爸發現的時候,說實話 然後也清楚表達你不會給他任何一毛錢,應該沒有人會整天檢查戶口名簿之類的吧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5 14:48:00
我可以遠離我爸,我媽不行,總之是個難解的家庭問題我們家裡的人早就都跟他說了,不會再幫他處理任何債務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24-12-15 14:49:00
你媽沒有辦法遠離,那是他的事情,他自己做的決定,你扛不起來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12-15 14:50:00
沒差吧 就說錢都繳房貸更沒錢就好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5 14:50:00
但是賭性堅強的人發作的時候,什麼都攔不住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24-12-15 14:50:00
對啊,就說你不要管他死活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12-15 14:51:00
不然就結婚吧 名正言順不往來給老公檔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5 14:52:00
有房子=有錢,他不會想到我需要還貸款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24-12-15 14:52:00
反正他被地下錢莊追殺之類的,你一定不能心軟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5 14:54:00
家庭情況難以說明,不然我也知道最好的方法就是離開他我不會心軟,問題在我媽。哪天我媽不在了,我就搬回桃園了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24-12-15 14:57:00
所以你還是心軟啦,你爸綁架你媽你被你媽綁架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5 15:00:00
家庭問題放一邊,有沒有人能提供實際操作面的做法或建議?
作者:
slr4215
(1024MB)
2024-12-15 15:03:00
跟地政局建議一樣 當社宅 但不包租只代管 跟租客一年一簽 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另有一年一萬元修繕補助 租金一萬五內免納入所得計算
作者: VicOladipo
2024-12-15 15:04:00
戶口名簿跟身分證為啥要給他看?
作者:
kangta0512
2024-12-15 15:04:00
稅有那麼多嗎?是透天?哪會差到萬..?
作者:
slr4215
(1024MB)
2024-12-15 15:05:00
你要適用自宅稅率就是遷戶籍或社宅臨時要躲債 拿出租收到的租金 帶你媽臨時租房 或飯店 都比住回你房子好 買了房子這件事不要讓任何人知道 包括你媽 除非你要賭媽媽愛你愛是愛老公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塵)
2024-12-15 15:12:00
你還是把印鑑跟身分證保管好吧
作者:
slr4215
(1024MB)
2024-12-15 15:13:00
戶籍不要遷入買的房子內 父母是可以查你戶籍地在哪的
作者:
dammbob
((D.T) Danny Tsai)
2024-12-15 15:15:00
自用住宅就這兩種方式,都不要就是乖乖繳稅而已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24-12-15 15:16:00
為什麼要遷戶籍 我買房沒遷也沒怎樣啊就算你遷了沒實際居住事實也會被追稅啦
作者: iamiam (dvw)
2024-12-15 15:28:00
大樓的地價稅跟房屋稅有很多嗎?
作者:
dondon0419
(東東)
2024-12-15 15:48:00
會多到好幾萬的稅?我空屋也沒入籍跟有入籍的差沒多少同一建案同一戶 上下樓層而已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24-12-15 15:51:00
沒遷戶籍頂多多一點稅而已吧(自用/營業用)那點錢換心安,值得!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4-12-15 15:52:00
沒用 你爸可以告你棄養 你現在怎麼藏錢都沒用
作者: kumaliu1988 (kuma)
2024-12-15 16:25:00
話術你阿爸說要租屋 戶籍丟去租屋處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24-12-15 16:47:00
就說房東可以給遷戶籍,辦銀行開戶或投票方便就好啦
作者:
sfking
(空白)
2024-12-15 17:05:00
你這種反而不要遷入買的房子最好,不然到時候被你爸知道你房子地址,弄成社宅包租代管明明就是最省錢省事的做法。包租代管稅也省了,政府還用稅金幫你請代管,沒有你想的這麼麻煩,唯一差別就只有賣掉時,不能當成自用,但你的Case也不會突然要賣,以後會自己住進去的話最後也還是自用,現在這個空窗期丟包租代管根本是為你的需求量身訂做。
作者:
greenfetish
(~綠色小精靈~)
2024-12-15 17:18:00
就乖乖繳稅啊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4-12-15 17:32:00
乖乖繳稅,知道位置哪天殺過去很麻煩
作者:
k0939770752
(一歲一個月!棒棒)
2024-12-15 17:47:00
要小心房屋稅地價稅不要寄你桃園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24-12-15 17:48:00
你就掰個理由就好戶籍遷出為什麼會只有買房這個理由說你給朋友當人頭什麼的都行啊你爸根本無從查證
作者:
arkin
(我覺得你瘋了~別傻啦孩子)
2024-12-15 18:25:00
我聽說先分戶再遷就查不到?但我也是沒來得及嘗試你就說那個是租的就好
作者:
alex0973
(艾力克斯)
2024-12-15 20:12:00
在下上次去戶政事務所詢問類似問題 目前聽到的說明是...只要你有遷戶籍 不管遷到哪裡 你父母都還是能查到你最新的戶籍地 除非有發生什麼狀況 你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這樣雙親才不能查你最新的戶籍地 若不想讓父母知道 那麼建議不要遷戶籍 或者你遷了 但是瞎掰的理由說只是掛朋友名下之類的 是說...無可救藥的父母我覺得要強硬到底啦以上是九月去詢問得到的資訊 再多看看吧 總之先不要冒然遷徙 然後地價稅差了4到5倍繪覺得很不爽XD記得去網路上更改房屋稅和地價稅的寄送地址 改成寄到你桃園那兒的地址
作者:
tenorlan
(米米嵐)
2024-12-15 20:38:00
直系可以直接查到戶籍 原po狀況很可以理解 我爸也賭
作者: joker2340 (安西飛龍!安西飛龍!)
2024-12-15 20:43:00
把所有的證明文件印鑑都收好...我有遠房親戚中部傳產2代,嗜賭直接敗光
作者: TFK822
2024-12-15 22:48:00
教你爸賭術贏錢吧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24-12-16 07:58:00
裝成租屋遷的戶籍
作者:
LeonKuo
(里昂)
2024-12-16 10:28:00
怎麼可能遷不遷戶籍會差到好幾萬 是不是被唬爛了啊
作者:
codo
(YOLO)
2024-12-16 11:00:00
房屋稅不就自住1.2%非自住1.5%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6 13:13:00
感謝各位的建議。房屋稅會差好幾萬是地政局算給我的,普通住宅大樓而已,我再去問一次看看好了。我也想過簽包租代管但是把租金調高避免真的出租,只是不確定政府是否一定要有出租事實才能算自用。將來如果真的需要躲債,就是直接搬到桃園住了,不會是臨時的,所以才不希望房子出租,不然有租金可以還房貸,我幹嘛不出租呢?就是因為一切都很不確定..看到這麼多建議,我心裡比較有打算了,再次感謝大家。
作者:
LeonKuo
(里昂)
2024-12-16 13:34:00
https://i.imgur.com/kec8EIh.jpeg
應該是這件事吧 1.2%翻到最高4.8%差4倍 你應該繳過房屋稅了吧 可以自己看看4倍差多少
作者:
cilover
(矛盾)
2024-12-16 16:30:00
樓上slr大的建議感覺適合原po。社宅適用自住稅率要有找到租客,簽了租約,代管業者才會能幫你申辦。既然原Po也不確定何時會需要去住桃園,先出租,真的臨時需要要回房子,就是賠一個月租金當違約金,可能跟非自用稅金差不多
作者:
ljrmp
(無欲則剛)
2024-12-17 13:10:00
好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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