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都更分配比例問題

作者: nexcaree (nexcaree)   2025-02-22 01:55:33
地主可以有一個概念
所謂82萬指的是當你今天說要賣明天市場就有人接手的價格
也是將來地主想跟建商多買或他可以用82萬打折給你
假設建商也是用市價100萬來算
那比例上他不會變
用82萬是50:50
用100萬還是50:50
權利變換前後各戶的比值是不變的
是都更讓土地合併效益提高變更有價值
你可以想成本來都更前的價值是一個半徑5公分的圓
都更後變成半徑10公分的圓
那你這戶都更佔全部地主的2%
都更後也是
就算用100萬去算
相關成本也是等比提高
就好比2%本來都更後權值是4000萬
你用100萬去算的結果權值會變成4000*100/82=4878
用市價看你家會更有價值
但不可能更大間
地主:建商還是50:50 因為大家都提高從100萬去計算
因為你的權值提高了,其他各戶權值也都提高了
你原本的土地持份土地貢獻度(跟別戶比)是一定的
除非使用分區能拿的容獎不同
要不然建商手握85%不管是合建還是權變
他都不可能為了你悔掉前面的85%
作者: nexcaree (nexcaree)   2025-02-22 02:02:00
如果你們都更的土地內沒有公有地,那走權變不會有更好的結局。有公有地一定要走權變,公有地不會簽合建私約,但是國產署有一群超精明的土地代表人試算過,跟著他們不會吃虧。但是要有比50:50好的條件要在沒有定案前就想辦法突破,等到現在不見得有利,但是你要加買坪數的話就用82萬地主價去買,買到了你最後賣掉多的就是你的。
作者: ChikanDesu (癡漢)   2025-02-22 13:03:00
土地值錢到一個程度 相對建築成本就少阿 極端一點 你不可能說一坪1000萬的地 跟一坪200萬的地 分回比例一樣吧 這樣地主虧爛 畢竟你只是出營造成本來換地主的地地價愈貴 分回比例理所當然更高 一個建案能拿的利益比較偏定值 薛太多一定被看出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台北市中心非常好談1:1室內+車位 而外圍就容易變成1:1權狀
作者: nexcaree (nexcaree)   2025-02-23 02:09:00
我也認同C大的說法,就本案的例子來說,當初會談到50:50就是大概整個成本/總銷結構上就是50:50,最近我還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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