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255701 (潔芮)》之銘言:
: 經檢舉
: 文章代碼:#1RkOn159 [心得] 不買iphone XS MAX的理由
: 噓 victoryss: 理由就是沒錢啦 如果跟三星htc一樣價格你找1個理由給 10/07 12:42
: → victoryss: 我就好 10/07 12:42
: 噓 saurik: 不買max的理由,賺太少 end 10/07 12:43
: 噓 ploki3000: 沒錢就說,不用講那麼多… 10/07 12:52
: 推 hoos891405: 理由就是你窮啦 10/07 12:57
: 噓 n924127: 沒錢還要自我安慰 辛苦了 10/07 13:03
: 噓 thebestlawer: 錢太少就這樣 10/07 13:14
: → god5204017: 錢太少上不了XSMAX的自我安慰 10/07 13:40
: 噓 chinick1478: 沒錢就說... 10/07 12:59
: 噓 maynard: 承認自己窮就好 10/07 13:53
: 違反板規:5.a 引戰 挑釁
: 水桶處分一周
: 經查皆為初犯
: 往後發言請謹慎,討論請對事不對人
噓 wayneh1556: 理由:你沒錢 10/07 15:22
噓 diyaya: 沒錢就沒錢 10/07 16:44
推 justo180: 1.沒錢2.沒錢3.沒錢4.沒錢5.沒錢6.沒錢 10/07 17:00
噓 gonna01: 買不起可以說唷 10/07 17:15
噓 Chien996: 找一堆牽強的理由來安慰自己買不起 10/07 23:54
噓 nippleman: 窮就說一聲 別人不會笑你 10/08 01:38
噓 sky007: 結論就是買不起,浪費時間寫一堆廢文! 10/09 10:40
違反板規:5.a 引戰 挑釁
除nipplema之外皆為初犯,水桶一周處分
nipplema曾於2018/08/24因違反板規5.a有水桶紀錄
加重處分水桶一個月
題外話,要檢舉請寫信不要在文章裡面推文,板主不一定看得到
板主也不會三不五時就回去翻舊文看推文有沒有違規
若你看到違規,板主卻沒有處分,你可以先寫信檢舉
在文章下面批評板主不做事何必呢?
再一個題外話,最近準備擬定板規7規定檢舉相關事項
目的是要把整套系統定下來
預計會包含檢舉方式、檢舉格式、檢舉期效
同時再把現行的板規3.0板部分條文更新
相關規定屆時發布後公告並置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