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得到一個消息
說是北市高等法院正在徵求特約通譯
http://tph.judicial.gov.tw/newsDetail.asp?SEQNO=67158
我好奇地去看了一下
費用支領要點裡面寫說通譯的費用是:
「特約通譯到場之日費,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標準支給。
特約通譯每件次傳譯服務之報酬數額,承辦法官得視案件之繁簡、
所費勞力之多寡,於新台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之範圍內增減支給。」
所以是日費一千~三千不等??
感覺跟一般聽到的口譯的費用好像有點落差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版友擔任過這種特約通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