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gi81 (一陣風~)》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公司因為有離職的員工,想要做公司的貿易公司
: 幫忙公司繼續拓展外貿,並賺取佣金
: 可是主管這時候說:
: 願意繼續幫忙公司很棒!
: 但是重點是,現在他樣品申請單上,都沒有寫客戶的名字
: 很怕他去踩到原有市場,或是既有客戶
: 主管說~
: 如果他用貿易公司的方式進行,主管能接受的就是:
: 1.要給客戶名字;以及2.以後出貨公司(supplier)要進行報關的動作
: 第一個我懂,可是為什麼要做2的動作?!
: supplier有沒有報關,會有差嗎?
: 感謝大大釋疑:)
說穿了 你主管的心眼很小
你主管為何不去找他談一談 說出貨給你可以 但原則上 已不碰觸到公司客戶為基準
想拿貨的人 自然就知道 不要碰公司客戶就好
這世上的客戶很多 很多大廠未必能接小客戶
另外就是由supplier報關 這招也很賤 擺明了就是要人家做抽%的
比方說 你報50給他 他今天有才情 報價100 你們公司報關報久了
會不心癢癢的 要嘛不是把客戶幹下來 要嘛就漲價漲到翻
基本上沒人這麼蠢 會這樣跟你們作
你們主管就是心胸狹窄給人家軟釘子
我要是那位同事 我寧願去找同行來跟你戰一場
才不會傻傻的 跟你們綁在一起
作者:
wchien2 (move on)
2014-06-18 19:05:00報關探賣價XD
作者:
lagi81 (一陣風~)
2014-06-18 22:40:00P大謝謝,可是我看不懂報關那一段QQ?! 有請大大釋疑
小弟不解,以貿易型式出貨,本來就是shipper報關不是?X此舉是否只是多了,向製造商証明有報關,跟提供客人名如果是,要証明有報關有很多方式可以不讓製造商知道賣價吧?
作者:
bapudow (totes bummed)
2014-06-19 15:40:00但現在shipper也可以是離職同事自己的公司,supplier只要把貨送到shipper指定的地點就好了,shipper可以自己報關這樣還可以免去客戶名字被前公司知道的風險...那假設前公司自己跳過離職同事去吃那個客戶,那離職同事不是白做工@@
我的意思,前同事如果當貿商角色,本來就是請牌由他報關出口,只是對於供應商的條件(原公司)開出的條件確實不合理,之前推文的意思是"如果要証明有報關,不讓原公司知道價格,應該還是有辦法的
我曾經有作過一次抽5% 結果對方連5%都想拿回去自己作
作者:
BleuOmbre (pourquoi?)
2014-06-25 23:41:00ag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