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Durant (勇士一哥)》之銘言:
: 大家好
: 近期有客戶要求要他們自己清關,
: 因之前無任何此類交易的操作經驗,所以上來詢問版上各位前輩。
: 問題如下:
: 敝司(B)向國外廠商(A)訂貨,貨在國內由客戶(C)清關。
: 廠商A的清關文件BL、IV、PK都是給我方B,
: BL上的consignee和notify party都是寫B,
: 我方在收到IV、PK後,改由我方開IV、PK給客戶C。
: 1.我方在船出後,可以請報關行修改BL上consignee& nortify party成客戶C嗎?
只要把要修改的內容給FWD(承攬業者)就可以修改了
shipper/consignee/notify都可以改
: 2.如果可以照1修改,那這樣IV&PK跟BL上的shipper不一樣客戶C可以清關嗎?
你提供給客人的INVOICE/PACKING抬頭不就是貴司的抬頭
那這就順便回答了你的下一個問題 shippe和其它文件抬頭就一致了
: 3.如果我不想讓客戶C知道廠商A,這樣可否修改BL的shipper呢?
: 若可修改也是聯絡報關行嗎?
修改任何文件,請先搞清楚這份文件是哪個公司發的
提單是船公司/FWD發的,要修改也是找發單單位不是報關行
這種三角貿易操作的型態大部份是買FOB賣C&F
因為要改提單和其它出貨文件
所以FWD由中間商指定FWD
你收到正本就可以直接在台灣的FWD辦公室換另一套單給客人去清關
但要注意如果航程非常近 要考慮到修改時間是很短的
建議直接諮詢你訂船的FWD就提單換單這方面的流程和作業時間再做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