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是國貿新手
上個月公司臨時有需要做出口
我們公司賣一套機器是USD1,500
總共出口了 12套,報單上面金額也是寫 USD18,000
可是後來才知道 12套裡面只收 8套的錢(有四套是維修更換)
等於是說銷貨溢報了 USD6,000
聽會計師說 如果收款跟報單金額不符 會被查
想請問前輩們這樣如何解決會比較好
我聽業務說之後還有可能會再賣給那個客戶同樣東西,如果到時候還有交易,出口時報單金
額寫0 這樣做法可行嗎?
還有業務他都會去當地裝機,他說想直接收現金回來,那國稅局怎麼查到我們有沒有收到款
項?
問題很多,手機排版 見諒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