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雜了三天啊~~ 想破頭都想不出個原因 實在不行希望請益板上前輩
交易過程如下:
我司 / 日本公司 / 日本終端
我司賣商品至日本公司/EXW
日本公司要求以DHL寄送(日本公司為第三方支付該快遞相關費用)並直接送至日本終端/DD
P
1. 日本公司要求我司以DDP JPY價格製作出口報單及隨付該DDP價格invoice至日本終端
2. 日本公司以EXW價格USD付款我司
疑問
1. EXW條件下,請問是我們連絡DHL收件及清關嗎?
2. EXW條件下,我們需提供EXW價格文件還是DDP價格予台灣海關?
3. EXW條件下,日本公司無代理在台灣,因此要求我們做為出口方
但我的問題是 那收EXW價格,但出口報關申報DDP價格 EXW跟DDP存有兩倍價差
這樣在稅法上(國稅/關稅)不會有問題嗎?
4. 承3,這樣出口報單上的出口方跟進口方 會是誰呢?
我的理解是 交易條件EXW,那是不是由日本公司自行連絡DHL來取件及進行清關
日本一直要求我需要幫忙製作DDP文件供清關
我實在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