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科徵聘用督導員職務代理人
一、職稱:聘用督導員(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1名(正取1名,備取3名)
三、代理期間:103年7月16日至103年11月15日止
四、工作內容: 督導老人照顧業務
五、資格條件:大學社工相關學系畢業並具有2年相關工作經驗。
六、待遇:360薪點,約43,596元/月。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市府路1號
八、工作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00—9:00至下午5:00—6:00),彈性上下班,共8小時。
週休二日。
九、聯絡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於103年7月14日下班前以掛號
郵寄、親送或電子郵件送達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2樓)
邱盈綺股長(電話 :02-27208889分機6966,
ha-yingchi@mail.taipei.gov.tw)收。逾期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
格者,恕不退件。
十、工作內容備註說明:獨居老人照顧服務綜合規劃、個案協處及核稿、監護及輔助個案
之個案管理、獨居長者名冊報表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