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更新一下近況。
今天下午三點半去市政府調解了。合夥人沒有來,總之就是自稱老闆那位代替負責人(他
女友)出席。進去就先繳交身分證讓調解委員登記資料。
資方說明過程當然又扯員工該給的檔案未給齊全,或者案件尚未交付,客戶還沒給錢,又
說我們突然離職,案件做不出,被客戶求償.....
等他講得差不多了,調解委員劈頭就問:
"那你說看看,這些薪資你要怎麼給?分期要分幾期,每期多少?"
老闆:"這麼說好了,我很有誠意要解決這件事,但因為我現在周轉不過來,所以我無法承
諾要怎麼給。"
調解委員:"給不出來的意思嗎?那他們可以告你喔!"
老闆:"現在就是案子交不出來,所以沒有錢,後續我也是一直外包給其他人做啊…"
調解委員:"講句公道話,這在你開公司之前就應該要有準備了,準備個幾十萬來當周轉金
,而不是到現在才來凹"
老闆:"那這樣好了,一個月兩千。"
調解委員:"兩千?!!!(傻眼)"
我插嘴:"你以為是在買零食喔?還兩千咧"
調解委員:"這個數字說不過去啦…你這樣我也沒辦法寫"
老闆:"那我問你好了,如果公司倒閉呢?"
調解委員:"如果倒閉,今天調解內容就足以讓他們拿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
甚至拍賣你們的財務,或者從負責人薪水強行扣除"
開始有人偷笑。
調解委員:"各位勞方,你們要不要先全部離席?"
然後我們就全部離開會議室。過了一會,調解委員出來跟我們報告初步商討結果"要分12
期",我們全數不同意,討論之後,只願意給他"6期"。
調解委員再度進會議室協調。一會兒又出來:"6期可以,但他希望明年1/10再支付"
大夥無言,要求12/10開始支付。於是委員三度進入會議室。談妥之後,請勞方全數進入
會議室,講協調結果(分期期數與付款方式)key入電腦中,檢查過後,列印一人一份(包含
勞資雙方與調解委員),每個人都要簽名。
整個弄完已經6:30。目前就等著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