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7月以來,我們先後在job上張貼了7次(含頭尾)徵人啟事。
會選擇job刊登徵人啟事,是因為job對於勞方的保護,例如:嚴格要求
明確列出薪資、不得有不利條件等等。以篩選理論而言,這會有一種過濾
效果:敢在不友善於資方的場域張貼資訊者,資方必然需要有一定自信
與品質才行,基於同樣理由,也會因此吸引同樣優秀的勞方。
為了這些優秀的人才,就是我們一直捨棄104 or 1111而只選擇PTT的緣故。
但是,我發現也到了一個瓶頸的時候了。畢竟公司規模擴充中,人員變動
自然加大,只要一人離職,就要開徵一次來遞補。而刊登之後往往應徵函
會太多,為避免讓太晚見到者失望,就得先行刪除原文,等到面試時,如
果面試都不合宜或合宜的人選都放棄,那又要加開一次。
最麻煩的是,長久下來,難免遇上一兩個不適應的(未必是適應不良,有
些時候是跟期待有落差),那又要再加開徵人啟事,這樣算一算,徵人啟
事刊登率就越來越高,難免會給人一種聯想:這份工作常常在徵人,可能
是個屎缺。這就會給人不好的觀感。
所以,雖然不喜歡那種商業性的海選方式,但是,這似乎也是成長中無可
避免的遺憾了。(雖然,還是能期待這樣優質的job板能服務更多層面的人)
無論如何,還是感謝這些年來有job板的存在,讓我們能有一個比較優質的
徵才空間,不必對那些草菅人才的海選商業公司太早屈服。(我其實對他們
的某些作法有點xxx,例如:把我們PTT上的徵才文也灌入他們的資料庫中,
壯大自己的求才資料數,那根本就是欺騙應徵者,也讓我們很難回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