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分與六百分

作者: lovenwynwy (大no)   2004-01-28 12:20:57
昨天開會時,眼睛不自覺飄向旁邊一位女同事的咖啡杯
那行字我看了很久
"男人能做到一百分的事,女人要做到兩百分,才會被認為做的和男人一樣好"
想想生活在現代的女生,己經很幸福了
八十五年前,女人才開始有投票權
八十五年後的今天,女人頂多只是同工不同酬罷了
這算是已經快要為自己爭取到平等的"曾經為弱勢"的族群
轉換一點角度想,是否其它弱勢族群的人
都必須要表現的比一般人更為努力,更為優秀
才能讓大部份的人看到他的表現?
如果是這樣,身為同性戀的族群
是否也是要做到兩百分,才會被認為和異性戀一樣優秀?
異性戀的人或許很難想像這個問題
但有很多在各領域上優秀的拉
就是無法讓另一半的父母承認她的優秀和努力
他們眼裡看到的就只是"妳怎麼可以喜歡我的女兒"
或許一個長的還算不錯,家世清白,又是國立大學研究所的男生
對他們來說,就是很棒很好的對象了
另一個比他更為優秀,更為努力的人,他們則根本無法放在眼裡
當然...自暴自棄是沒半點用的
我想我們能做的,是為了兩人的未來而更加倍的努力吧
而且身為同性戀而又是女生,要做到四百分,才能被認為和做到一百分的男人一樣好
剩下的兩百分呢?
想一想,自己還屬於另一個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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