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主新增事宜

作者: LonelyRanger (做人沒有苦澀可以嗎)   2014-06-14 23:19:43
作者: LonelyRanger (做人沒有苦澀可以嗎)   2014-06-12 03:16:00
無論如何都應該投票吧,這樣直接宣佈當選怎麼可以?
作者: wensly123 (Aarne)   2014-06-14 01:04:00
沒人選啊 投票不過版主又沒空要怎麼辦?
作者: LonelyRanger (做人沒有苦澀可以嗎)   2014-06-14 03:47:00
所以有人出來就可以徑行當選嗎?
作者: lesiam (太陽眼鏡)   2014-06-14 04:34:00
一定要這樣嗎 如果只有一個候選人投票不投票有什麼差別 現在有人願意出來接下這個擔子不好嗎 繼續放著可能要被罵不積極處理版務 真的很難做人欸還是L大來不及報名版主徵選感到扼腕
作者: followbright (希望只是累了)   2014-06-14 11:07:00
主要是因為此板友上次有參選票數已經48%了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4 14:20:00
既然是選板主程序盡可能完備其實反而單純,避免爭議畢竟兩人參選得票率48%,和僅一人參選的狀況不能視為等同板主舉辦正式投票,讓W大未來的管理更具正當性,不是更好嗎
作者: kobie (迷茫)   2014-06-14 23:46:00
推 民主的程序正義不能省略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4 23:54:00
推,有時看似簡單的方式其實會帶來麻煩,看似複雜的方式才能讓事情清楚、單純
作者: taolebi (跳跳虎)   2014-06-14 23:56:00
推,覺得這版的討論議題越來越五花八門了XD
作者: guaisoh (怪獸)   2014-06-14 23:58:00
推不該省略投票的程序
作者: jo00147 (Dennis)   2014-06-15 00:12:00
個人覺得其實沒有所謂權力正當性的問題,畢竟沒有其他人出來參選,也沒有人對不予再投票表示意見,都是自行放棄權利,結果如何都怪不了別人。但對於促進參與公共事務這一點則非常贊同,不因為只有一人參選、或投票不過因此會造成麻煩就縮減參與公共事務的必要性(雖然對造成板主困擾感到抱歉...)。另外,不覺得這件事要怪板主的決定,畢竟當時沒人反對,而且有發文詢問大家意見,只是既然投票是正常程序,我也認為就如原po說的,只要有人有不同意見就應該循通常程序來走了。
作者: zsedcftbhujk (渣渣)   2014-06-15 00:50:00
推,覺得程序有其必要性
作者: exile0527 (一杯咖啡的時間)   2014-06-15 01:08:00
推不省略投票程序,才不會失去正當性
作者: cat1496 (大摳仔)   2014-06-15 02:15:00
推這篇,拉版很難得有腦袋清醒的人發文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4-06-15 04:44:00
Ptt看板參選人僅一人,是有他板前例可參考的。f的決定並非特例,如認為不妥……有申訴制度也有罷免版主的制度,可供妳使用。
作者: LonelyRanger (做人沒有苦澀可以嗎)   2014-06-15 06:34:00
我認為我現在談的是版主上任的正當性,而不是現任版主的適任問題,罷免制度與此無關,我不懂你連正當性都沒有,我跟你談罷免幹嘛。其次,別的版可能接近荒廢也可能使用者不多,但是拉版使用者及瀏覽量並不少,而且我們到底有什麼理由要接受不投票?北韓現在都還是世襲,你覺得台灣可以參考一下,下一任總統也姓馬如何?就只是投個票,很難嗎?我前面就正當性的重要的闡述很難理解嗎?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4-06-15 08:19:00
罷免是在說:妳可以連署罷免妳覺得沒正當性的板主。(申請已經出去了,要現任板主收回申請,會傷害到板主的公信力。)在我認知裡,正當性就是合乎規定。ptt站規,男女大不同小組組規,拉板板規沒有禁止/反對的程序,就是正當的。如有疑慮或質疑,妳可依法治精神,至小組組務板申訴。(既然拿違法的事項做不正當的類比,就請舉證現任板主此舉違規之處,我亦不樂見自己違規上任。)
作者: jo00147 (Dennis)   2014-06-15 08:28:00
如果當時沒人反對就這麽定案,我覺得沒道理說沒正當性;但今天有人反對,如果還是繼續堅持這麽做我覺得不妥,畢竟那本來就是例外使用的方式。喔原來已經送出去了,但這真的會傷害到公信力嗎?會覺得能反應板友意見的板主不會有公信力受影響的問題,但也可能我不清楚規定。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08:39:00
時間點的問題吧 如果早點提出建議可能比較妥當 目前已送申請的話還是尊重版主 畢竟當時沒人反對是事實(是指當時反對人數不多)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5 10:08:00
不認為是時間點問題,查了板主原公告文是6/11早上本篇原PO在6/12凌晨(也就是公告那天的半夜)推文提出異議也未見板主出面回應啊?沒有人要刁難板主與準板主,至少以我自己的立場,我會希望板主能在選舉事宜上做到完善,不需要讓自己和準板主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0:22:00
我同意現在情況的確是再選舉會更有正當性 但我想版主可能是當時看到沒意見多餘有意見而認為可以直接上任 這樣子
作者: plutocat (冥王星)   2014-06-15 12:22:00
推這篇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4-06-15 13:18:00
我也認為應該投票表決 就算只有一個參選人 也應該要有同意不同意的表決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16:37:00
即使只有一人參選,也應該投票表決。
作者: LintongBis (Bis小姐)   2014-06-15 21:32: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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