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閃光是同事變成情侶
在一起也快一年了
同居也有半年了
我的家人支持我們
但是閃光的家人極力反對
當初閃光的家人把她趕出家門
還在大庭廣眾之下罵我是假男人
不僅如此還罵我是自閉兒
甚至透過認識的警察查到我家的電話跟地址
直接打電話到我家裡面把我父母罵了一頓
罵我父母帶壞她女兒之類的
之後還說親戚是北部的檢察官
而那位檢察官說可以告我們同性戀(超瞎的...)
但是我的父母跟我選擇了忍
閃光被趕出門我就要好好愛她照顧她
麻煩的事情過了就算了
一直到最近閃光的媽媽又發動攻勢了 = =
跟閃光說:
「媽媽有幫你去算流年,算命的說如果再繼續過不正常的生活,會有血光之災
輕則斷手斷腳,重則死亡。」
問說什麼是不正常的生活?
閃光的媽媽說同性戀就是不正常的生活
我聽到的反應只有......
然後想想到底是閃光的媽媽自己講得
還是算命的真的這樣講? 也太嚇人了吧
但說白點,閃光的媽媽就是希望我們分開
閃光現在覺得很為難
不被認同不被祝福還可能喪命的愛情
她不知道該不該繼續這段感情
真的很想說...
就算你不認同,但可不可以不要這樣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