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媽媽問我是否願意祝福她和她的女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19 09:05:44
阨 本來想說簡單推個文
想不到【那個誰】被點到名了 只好出來蘿蔔蹲...
以下比較完整的陳述個人意見跟回覆提問~為了排版變得有點長 傷眼請直接跳出
一. 不好意思 我信媽祖的啦! 耶穌哭了 對我來說就跟妙禪師傅哭惹 慈濟上人哭惹
星雲法師哭惹是一樣滴~就是關我闢室的一個概念~個人很在意這個所以說明一下
非教徒對小眾宗教的經書的典故有認知錯誤的地方 在拉版應該不構成被鞭的理由吧
(我對扔石頭的理解是如果自己做不到的就沒資格指責別人吧~就這麼單純啦!
希望有緩解您的驚嚇~不過希望不要在這邊聽到更多的傳教典故解釋了 謝謝)
二. 這文最初的原PO po在甲板 是以孩子的角度對母親 希望甲板版友給予建議
甲板的朋友也回覆原PO很多 後來被他人轉到拉板來討論
而原PO並沒有在這版做任何回應或follow 所以我假設我們對此事件的討論
是les對les的角度 而觀看的觀眾也都是拉版的版友們~ 這樣的前提~
(我年紀可能較接近那位媽 所以恕我無法把他媽代入我媽來想啦 年紀差太多
對我來說 這個事件主角是一對比我年長些的couple 而不是我朋友的爸媽~)
三. 您的回文分享點出了一個我也很認同的重點 就是【知情】
這也呼應版標講的開放關係啦 關鍵就是 是否當事人都【知情】
這決定了是劈腿外遇 還是情慾自主or勇敢追求真愛。
然而這個案例中 男方是全然不知情的 從婚前到婚後N十年
這恐怕不是可以像你講的輕描淡寫說【有時】要顧慮另一半的感受 那麼輕鬆愜意
多少感情產生的慘烈命案都是 這個被迫不知情的腳色犯下的
可見得 這樣的欺瞞 欺騙 謊言 是可以摧毀一個人的精神與理智的
男人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心也是肉做的 雖然我是les但我會比較同情的卻是
這個從頭到尾因為資訊不公開 沒辦法像您前任的老公那樣有機會詳閱說明書知道
投資有賺有賠選擇此人風險自負的男士
他不就跟被騙跟gay結婚的異女是一樣的嗎?如果都有異女因為假面婚姻自殺
那 難道這位男士會因為他是男的所以我們預期他比較堅強或比較不care?
如果他有像您前任的老公那樣 了解一切的機會 不管是婚前 或者這長長的N十年間
那麼 我半句同情的話都不會為他吭一聲的~但很不幸 他沒有這個機會~
所以 就像你覺得那個媽媽很勇敢 超勇敢 特勇敢 所以你要為她講話
我覺得那個爸爸很衰小 超衰小 特衰小 所以我為他講話啦~
四. "借錢給她度難關"跟"金援" 我是看不出有甚麼不一樣啦...
出發點很感人 但是我就想著 假使是我老婆
她前男友或女友在我們婚後一直義氣拿錢幫她渡我們家庭的難關
我老婆不但收了一次 還一直收 收了很多次
然後N十年後跟我說 啊!因為他對我們家有恩啊 我無以回報只有以身相許>///<
我還會不會覺得感人....(免錢的最貴真是至理名言)
嗯 我非常確定我只會覺得很幹。
(就算她以身相許是要去幫植物人拍痰翻身,也絲毫無法減輕我WTF的幹意)
五.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對不起我是廢話王)
在追求同婚的這個階段 我認為這個案例引出來的觀點 非常動見觀瞻
當我們以【同志也是人】為基礎來追求婚姻平等的人權權益的時候
別忘了 異男異女也是人 就像我們都知道 異性戀的真愛不比同志的愛偉大
同志的勇敢追愛 沒有比較偉大 不該建立在對其他性向戀者的欺瞞上面。
每個人都應該有知情 的權利 才能做出正確選擇
【每個人】不是只有同志而已
雙重標準 會被護家蒙看不起 我也沒這個臉護航~
六 . 至於團購什麼的 在前女友婚後為他們夫妻效犬馬之力的好關係引以為豪的概念,我
也只能笑了XD
希望等我跟我女友結婚以後,也能找到個方便借錢又能幫我們雜事跑腿的好朋友囉~
※ 引述《petus (魯‧南子)》之銘言:
: 關鍵時刻,家中電腦網路竟然故障無法連線。還是得用手機回。請先容許我大聲說聲『

: 我知道妳刪掉了什麼字句。(這裡的妳指的是randomwalk。底下所有的妳,對話對象亦
同?
: 我以和妳有過相同經歷的過來人拍拍妳的肩膀說:這樣的經歷確實不好調適,妳辛苦了

: 當然,我也沒忘記妳先前內文罵了人矯情,以及罵那媽媽很自私。
: 先偷偷抗議一下。
: 擁有那文章編輯權的發文者妳,這樣一改再改文章內容和回應內容,顯得我們這些在妳

: 妳這改版論述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
: 但。也僅止於好像。
: 妳,直接,把媽媽打成了三面討好的既得利益者。有了丈夫、孩子、還有妳單純由當事

: 在『妳』對當事者們這樣的背景理解下,妳生出了這篇文。(我姑且不客氣地稱之為自
以?
: 妳鏗鏘有力地狠狠駡了那媽媽。
: 然後,妳一再提醒了我,以及版眾:『petus, 妳竟然連外遇都不懂?還一再跳針!』
: 靠腰咧,
: 我一定要接受妳自以為的認定,不能為媽媽講話嗎?
: 妳可是拿自己以為的認定在批評別人的媽媽耶!
: 這樣,妳好意思說自己是就事論事?
: 這也是為何有版友說,妳太過了!(而且還不只一個。)
: 我認為,妳只說對了一件事:
: 選擇權確實在媽媽手上!
: 媽媽『現在』有能力面對&也決定自己想要怎麼做了!
: 而這個媽媽也不是妳以為『風向變了,可以跟女友在一起了』才決定這麼做!
: 那媽媽就是想要去照顧身體不好,需要人照顧的那個癡心守護她多年的人。
: 這樣妳明白了嗎?
: 真的不要以為人家的媽媽是貪圖安穩好日子,現在要跟妳認定的外遇對象去過好日子了

: 妳有沒有想過,
: 那媽媽選擇去照顧那人可能不是要去過人人稱羨的幸福日子,而是要去拍痰蓋被把屎把
尿
: 一個女人把前半輩子貢獻給一個她不愛的男人,傳宗接代,盡責任地養育孩子成人,也

: 現在她想要拿下半輩子去完成她年輕時不敢做的事而間接造成另一個孤單度日、想要去

: 寫到這裡,我順道回應妳在原先被妳修掉的推文裡質問我的:『又不是妳家!說得倒輕

: 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妳,我的答案是:如果我是原文裡的當事者,遇到這樣的情況,我

: 那媽媽放棄的是一個安穩日子,投向的是非常不肯定的未來。還可能面臨她的女人比她

: 我認為媽媽做這選擇很勇敢,非常勇敢。
: 所以,我很願意為這媽媽說話。
: 最後,
: 妳可以怨同志不夠團結,不積極現身爭取權利,就像當年導演陳俊志指著那些公眾人物

: 但,妳忽略了每個人所處的環境不同,承受的壓力不同,妳不能要求每個人都要做到妳

: 我對於同志運動的態度一直都是:盡力做自己所能做的,也就行了。
: 做點什麼?很好。
: 沒有做點什麼,也沒關係。
: 有一天,能夠站出來,也很ok的!
: 順便感謝一下站在抗爭第一線的同志們!謝謝你們為爭取同志權利所做的各種努力!非

: 你們真的很了不起!
: 有不小心路過進來看熱鬧的話,請受我一拜。 m(_ _)m
: 最後的最後,那個『誰』啊…妳部分觀點我認同,有時確實得顧慮另一半的感受。
: 但,聖經講的是『誰沒犯過罪的,可以站出來拿石頭砸死她。』妳延伸解讀成『我沒有

: 後來又說,是自己媽媽妳就要護短也接受,因為妳愛妳媽媽。
: 然後,是別人媽媽就可平心而論。(意指就可以砸石頭嗎?) 因為妳是路人甲。
: 靠~~
: 妳知道妳在講什麼嗎?妳完全嚇到我了!
: (希望是我眼花或是誤解了什麼才好啊~)
: 另,
: 我和前任認識 3 年後交往,交往了14年,分手也 4 年了。一共21年的交情。
: 我自認心理素質比妳想像的要好上許多。
: 我和我前任之間真的不需要妳多揣測,
: 請放心,她99.9%不會向我借錢的!
: 那唯一的0.1%?是她真的走投無路了!
: 她老公也知道我和她之間的事,
: 從他們決定交往那天就知道了。
: 我們三人現在的關係確實也不差。
: 稱不上熱絡,但有事時確實也會聯絡。
: 我家現在還擺有幫前任從我公司團購的知名麵包機。只是因為他們自己的家還在裝潢整

: 妳們說,我們是什麼關係?
: 我看妳在那邊自己寫了一串,最後還『唉,放下吧~』
: 該怎麼說妳呢?(歪頭)
: 想來還真的是挺好笑的。
: 我想要告訴妳的是:
: 只因人家的想法和妳不同,便公然揣測妳毫不了解的陌生人我或者其他人?
: 很多餘,也很沒禮貌!
: 我說完了。
: 哇靠~
: 竟然也要天亮了!?
: 還好我單身,沒人會罵我浪費睡覺時間~
: 順便趁亂徵友好了~
: 歡迎『單身』『正妹』來認識喔~
: 拜託請養得起妳自己和妳的冤親債主,
: 因為我是只養得起自己的窮光蛋啊~
: 意者站內信嘿~
: ※ 引述《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之銘言:
: : 基於之前想用比較緩和的方式描述,只有造成模糊表達的結果,
: : 我決定刪掉無多餘的字句,直接切入論點,不要造成焦點困惑
: : 這件事有兩個要素:
: : 1. 媽媽因為那個社會時代選擇進入異性戀婚姻。
: : 2. 媽媽進入婚姻後依然保持跟女友的交往,並且同時接受丈夫和女友的金援過安穩
日?
: : 最後選擇離開丈夫小孩,與女友過生活,小孩跟丈夫現在只能接受沒有選擇。
: : 我想表達的是什麼?
: : 1跟2是兩回事,就算她以前必須選擇進入婚姻,
: : 跟她現在又選擇丟下丈夫跟小孩去跟女友生活,是兩回事。
: : 整件事真正有選擇權的其實是媽媽,
: : 她的丈夫、小孩、甚至女友都只有被選擇的份,
: : 結婚這件事你可以歸給社會背景,但結婚之後你一邊跟女友交往,
: : 恕我直言,這就是劈腿,而要不要劈腿是妳自己可以選擇的。
: : 再來,結婚成立家庭之後,
: : 妳的責任不只小孩,還有那個傻傻不知情為妳付出大半輩子的丈夫,
: : 要不要離開這個家庭去與第三者生活,也是妳可以選擇的,
: : 當然妳也可以選擇離開,然後傷害自己的另一伴和小孩,
: : 所以這難道不是一種自私嗎?
: : 妳擁有了婚姻、擁有了小孩、同時也擁有了女友,
: : (如果斷乾淨,女友還可以選擇去跟其他人交往,也不會沒人照顧她)
: : 讓女友委曲當了20年小三,讓丈夫戴了20年綠帽,讓小孩沒有選擇問出以下問題:
: : 若有人還能覺得 只因為是拉子自己就完全沒有責任,都是they(社會背景)的錯
: : 那我覺得也太沒擔當了吧!
: : 還有一點就是,因為妳覺得社會無法改變,所以不去對抗,
: : 每次板上相關同志議題、法案等,認真看待的比例絕對比討拍文低太多,
: : 妳不去爭取和關心,權利是不可能從天而降的,
: : 而妳永遠拿社會風氣當藉口,有沒有想過這些年風向是如何改變的?
: : 並不是每個人都先乖乖去結婚就有今天,
: : 是那些先驅出來抗爭的結果,對我來說,那才叫做勇敢,
: : 今天跟妳跟我說一個拉子因為社會因素不得不去結婚、等風向變了再出來跟女友在一

: : 這叫做勇敢....恕我不能認同。
: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19 09:11:00
蘿蔔蹲也太有趣現在是什麼遊戲XD我覺得身為同性戀有時候真的會把我們自己的愛看得太偉大 但其實也就只是剛好愛同性別而已 沒有特別不一樣也沒有特別感人 只是社會排斥讓我們變得好像很偉大 但我就只是跟自由戀愛一樣自私地想愛我愛的人罷了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19 09:21:00
描述比我清楚太多XD 其實我的確很care 第4、5點但對於一個拜託我幫他把自己文章修掉,然後又跑出來說你把自己文章刪掉我都還記得的人...實在不知該講什麼
作者: f0911265645 (樂)   2015-05-19 09:24:00
推R大這篇,好有邏輯,而且很清楚易懂!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10:01:00
先回應六。我收到了,我接受妳的道歉。請不要再對任何人這麼做了。其他的,等我有空再詳細回應。
作者: halo3 (難波山猫)   2015-05-19 10:10:00
推這篇ww
作者: evilB (BB)   2015-05-19 10:48:00
目前看到的這串最推這篇,原原PO的媽媽說穿了只是外遇,簡化來看,是一個外遇多年最後決定離婚跟小三在一起的故事
作者: KKLES (愛是早安、午安還有晚安)   2015-05-19 10:52:00
我比較納悶當時轉PO是否有經過原PO同意?原PO已經刪掉甲板的文章了,那拉版還一直討論是否適當?畢竟是家務事啦...
作者: fordkuga (kuga)   2015-05-19 11:21:00
推,不覺得同性間的愛會更值得推崇或更偉大
作者: Tschien   2015-05-19 11:22:00
其實原po的標題是他不知道要不要祝福他母親與女友的感情,並進一步說明整件事的心情轉折:他不想知道媽媽的感情事,對母親的感情也不諒解,對父親有很大的同情感。綜上,他該怎麼辦?我想他需要知道的是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他需要建議,他想要知道要不要給予母親祝福?若是母親的想法木已成舟,他跟父親該怎麼辦?當然,網友們可以給很多意見,讓他知道母親的狀況,讓他知道他可以不祝福,讓他了解他跟父親該怎麼辦。我在某篇回文的推文裡看到某Y大的建議,她說她女友和她都覺得原po可以建議母親與父親離婚,但離婚理由不要用外遇,怕太傷父親的心。這建議也是好的,感覺很貼切原po的需求,可以讓他知道他該怎麼辦。這一連串的討論文與其說是為原po解惑,不如說是眾多板友藉此闡述自己對於這類事情的看法,算是藉「時事」交換彼此意見?只是若我是原po,說真的,我看到這些討論我還真的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若是以我年輕無法克制自己心智的狀態,我想我會開始恨我母親,恨到無法自抑,恨她就像板友們說的,她外遇,她為什麼要這樣對我跟我爸?她好意思要我祝福?這樣自私的女人算是我母親嗎? 就算我現在這樣推文,我也還是很怕原po看到我們正在事不關己的說著他正在心裡天人交戰的事情。這的確是別人的家務事,儘管大家都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是不管我們在討論什麼,都希望我們能夠秉持著同理心,畢竟我們是在公開場合討論別人的家務事,扯著別人的傷痛,當我們在評論這些事情的時候,說不定每字每句都在挖著原po的傷口。我希望自己盡量做到不去論斷別人的對錯,只能幫助對方情緒尋找出口,若是對方有疑惑,那麼就一起討論給予建議方向,畢竟任何牽涉對錯是非的評論,只會加深原po針對整件事情的痛苦…以上只是淺見,若有冒犯尚請海涵。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19 11:27:00
回樓上~這就是我這篇文第二點在講的事情今天假使"安東尼"是直接來拉板po文尋求意見,我的回文與建議會完全不同~
作者: mfstm (peace & love)   2015-05-19 11:29:00
這真的是時代的悲劇,沒有人是故意的,只有比誰慘。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19 11:37:00
孩子關心的是"家庭" 關心的是身為孩子的利益:我的家是否會因此破碎?避風港從此消失? 而拉板的板友 愛情才是我們的共通點之所以聚集在這的原因,關心"愛情" 希望給予正處在類似感情狀態中的板友參考,當然是完全不同的。
作者: Tschien   2015-05-19 11:39:00
嗯,r大的說法我了解,只是我們正在公開場合拉板討論著原po的家務事,這讓人感到很不安啊…其實這一連串的討論文,我若是原po,我還真的不確定我是不是想看到…或許咱們自己在討論對於相關事件的看法時,標題可以略改?畢竟是轉文到拉版討論並使用著原標題討論…⊙_⊙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19 11:41:00
另外...我很驚訝看到這些討論會恨媽媽的這個結論?! 是我的話完全不會啊 那是我媽 又不是我女友~.~婚姻是我父母的 我並不存在其中
作者: KKLES (愛是早安、午安還有晚安)   2015-05-19 11:43:00
樓上T大的建議我贊成喔,若要就這議題討論,可否改標題並不要備份原文,畢竟原PO已經刪文了,能否將對原PO及其家人的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19 11:44:00
那妳可能要請轉文者改善,我們都是回後面討論文的人而已,沒有篡改標題的權力~至少我這篇根本沒引用原文~前面討論也好幾篇了 不知為何妳會在我這篇文下突然擔憂起來~
作者: KKLES (愛是早安、午安還有晚安)   2015-05-19 11:45:00
傷害或議論降到最低?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19 11:47:00
建議去前面有引用到原文的文章下反應喔! 標題部分我會從善如流~我是回p大文 所以p大怎麼改標我就怎麼改~
作者: iazbe (像山一樣思考)   2015-05-19 11:48:00
贊成改標題討論+1
作者: Tschien   2015-05-19 11:52:00
嗯,青少年的心情是很難說的,尤其是他又陷入混亂中,畢竟我們都無法了解原po現在的心理狀態。他在本文其實已經略有透露對母親的不諒解,說真的,看到拉版一連串的討論,只會加深他對於母親的不諒解。我們無法去要求每個人都跟我們一樣用自己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媽媽,在原po心情如此紊亂的情況下,不管我們旁觀者說了什麼、討論什麼、想要表達什麼,都要先想想原po聽了心情會怎麼樣?可能會有什麼反應?他需要的建議是什麼?我們說什麼較為恰當?當然,這一系列討論是拉板板友的意見交流,然而在未改標題的情況之下,我們等於是把別人的家務事與傷口攤在公開場合討論。我不認為拉板是不能討論這些事情的,只是討論標題真的可以考慮換一下,這樣萬一哪天原po看到討論文,只能選擇要不要對號入座,而不是發現他的家務事就這樣被大家公開討論…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19 11:53:00
樓上...妳推錯篇了啦,再重申ㄧ次。
作者: Tschien   2015-05-19 11:55:00
我只是看了一連串討論文,剛好看到r大回覆是最後也是最新一篇,所以就在這裡回覆了,沒有針對r大的意思,而是對於整個討論文系列建議可以改標題。之後大家若是想要回文,不如另開標題回應說不定會更好些。
作者: afu154 (JL)   2015-05-19 11:58:00
推這篇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19 12:00:00
但前面的作者不一定會看到這篇啦~你就回站內給那些有引用到原文的人唄 我這的標題等p大改好就一定會跟著改的 請放心~
作者: afu154 (JL)   2015-05-19 12:04:00
沒推到補個
作者: librarie (so I'm gonna love you)   2015-05-19 12:54:00
推啊~同性的愛沒有比較崇高,也不能將外遇合理化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12:57:00
妳要不要改自己文章的標題自己決定啦!還要看我要不要改才要決定?妳哪時變這麼沒擔當了?我替人家的媽媽說話,妳怎麼不跟咧?
作者: fcj4 (小四)   2015-05-19 13:56:00
我只想知道爸爸的想法......
作者: encina (小葉懶人)   2015-05-19 15:03:00
搞不好爸爸鬆了一口氣XD
作者: q3810 (戒指的秘密。)   2015-05-19 16:01:00
push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19 22:32:00
T大 但現在大家已經不是針對"特定人士"的事件在做討論簡單原原po的ID 早已不存在這些文章,大家只是就這個狀況中拉子的選擇去做一些探討而已改標題也是個方式,只是原po看到內容也是差不多感覺P大 你自己點別人回應你的文章,回文的標題當然要跟要回的對象一樣,跟有沒有當擔有啥關係?幫一個劈腿外遇的人說話,就比較有擔當喔?XD 不敢恭維
作者: artimiscat (喵嘎)   2015-05-19 23:06:00
這串只想推這篇...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23:28:00
隨機走還真是愛隨機走,什麼都要參一腳。自己文章寫得爛被一堆人噓,本文改了又改、改了又改,我只提醒妳主詞改清楚,自己卻刪推文重新再寫別的,狂罵人家媽媽被指出問題點又轉移焦點死不認地罵人一直跳針,自己到哪人的回文底下都同一套『啊,對對對,我就是這個意思』『妳講的比我清楚多了』諸如此類…,阿既然妳都到處承認別人寫得比妳好多了,還硬要別人不能噓妳、不能質疑妳寫的文?妳行!妳真的很行!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20 00:00:00
我覺得R大沒有在乎噓的人啊 她純粹很認真在討論問題而且我感覺她質疑的只是妳 還有我覺得能夠直接誇獎別人寫的比自己清楚比劈腿外遇有擔當多了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20 00:02:00
s04:妳真愛說笑!
作者: f0911265645 (樂)   2015-05-20 19:23:00
覺R大很理性回文+1。只是P大好像無論到哪篇都看不懂轉移焦點不認又跳針好像在形容自己耶,針對R大發的文也滿站不住腳。還有被噓不代表文章爛,只是意見不同說別人文章爛也是人身攻擊的唷!別一直腦羞嘛!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20 22:41:00
我覺得其實稍微有理性思考的人都看得懂,包刮你P大你要是看不懂我想表達的,你也不會到爆氣髒話連連不用因為自己無法反駁就開始對個人攻擊、情緒抒發這樣不但失焦議題,還秀下限...大家還是有判斷能力的整個討論串下來,把自己情緒代入,到處攻擊他人的...大概也只有您了吧XD 連別人ID都有意見,是什麼概念?順便聊一下,Randomwalk是一個數學fomalization用來描述分子行走路線,跟我本人沒什關係XD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20 23:20:00
妳們還沒玩完啊?(挖鼻孔)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21 16:04:00
樓上也還沒完啊(翻白眼) 好了啦 趕快去問問人家夫妻還有什麼忙要幫的啦 妳這樣一直在這邊吵浪費時間,夫妻雜事那麼多少了跑腿工還是保姆 很不方便噎~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21 22:39:00
XDDDDDDD沒人在跟你玩阿,人家媽媽也沒有,不用自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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